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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场所码”的通告
  • 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作者:武冈市
  • 更新时间: 2022-08-15 17:30
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更新时间: 2022-08-15 17:30
作者:武冈市

各有关单位、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在全市全面落实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简称“场所码”)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坚持扫码。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参与扫码,做到出入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上班、办事、生活出行必须坚持做到先扫码,再进入机关院落、办公室、门店、小区等公共场所。

二、公民个人自觉配合扫码。

广大居民进入政务服务机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健身房)、网吧、影院、KTV、美容美发店、银行、加油加气站、物流快递(托运)、景区景点、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高铁、大巴、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自觉配合扫“场所码”。

三、公共场所严格督促扫码。

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要按照“一门一码、逢进必扫”原则,主动申领、设置、张贴使用“场所码”,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对未扫码亮码者应禁止其入内或乘坐,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对多次提醒仍“应张贴未张贴、应扫码未扫码”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整改。

四、属地和部门监督检查扫码。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网格化+包扫码”机制,分片分区督促辖区单位、居民小区严格落实人员进出单位和小区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再通行,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场所码”申领和扫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码”上行动,“码”上落实,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贡献力量。

武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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