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市民书】5月1日起,武冈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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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7-04-14 08:11
来源:市政府办 更新时间: 2017-04-14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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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文明市区,武冈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实施时间:2017年5月1日。  

       自5月1日起,禁止在城区禁炮区范围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禁炮范围:三里亭变电站——南塔廉租房——银林业公司——湘商产业园——唐富路——七里桥——新东中心小学——车站路——武冈大酒店——汽贸城——商业街——创洁物流城——富田中学——城西加油站——方老师家教——原自来水公司——武威路加油站——原造纸厂——枯脚大塘

禁炮群体:市禁炮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省邵驻武单位、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禁炮规定。

处  罚:

      A:单位和个人在禁炮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责令其立即停止燃放行为外,并处100元以上罚款,对尚未燃 放的烟花爆竹,依法釆取证据保全措施予以登记保存;经处 罚后再次燃放的,应再次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B:单位或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家属及来 单位干部职工居住地的亲朋好友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禁炮工作考核办法对单位进行考核扣分和经济处罚。

       C:禁炮区范围内村(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规 定对个人进行处罚外,还将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对相关社 区、村(居)委会进行考核扣分和经济处罚。

       D:对在禁炮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行公开曝光。

       E:对禁炮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公民均 有权制止和举报,对用取证方式(拍照、摄像等)投诉的首 位举报人,在举报查实后,按每次2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投诉举报电话为:0739-4561199。

       F: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且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或者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武冈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每逢佳节和喜庆日子,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在城区禁炮区范围内不要燃放烟 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
 

       一、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市民朋友们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禁炮暂行规定,坚决做到不 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采取贴春联、跳秧歌、联欢会、播放音乐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节日。

 

       二、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对在城区禁炮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 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三、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市民朋友们要积极宣传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积极倡导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武冈,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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