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附件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名称:

地址:

法人登记机关:

法人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公民身份号码:                     

服务范围: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养老床位数量:

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        (章)
年  月 


附件2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                   编号:        
                  日报我局的《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收到并已备案。
  备案项目如下:
  名称:
  地址:
  

 

 

 

                                民政局(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4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                 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办理部门:武冈市民政局

办理时限:30工作日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武冈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0739-4221083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养老服务
一级事项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二级事项 养老机构备案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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