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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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一、人员范围 (一)具有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低保老人; (二)具有我市户籍年满90周岁未满100周岁的老人; (三)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 二、需提供的材料 高龄老人全身照片(手拿本月报纸或刊物,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户口本或身份证、惠农补贴一卡通(邮政银行)、惠农补贴一卡通户主身份证。 三、补贴标准 (一)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50元; (二)年满90周岁未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村(居)委会填写《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申报资料:1、高龄老人全身照片(手拿本月报纸或刊物,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2、申请人和高龄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3、惠农补贴一卡通(邮政银行)复印件1份;4、惠农补贴一卡通户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村(居)委会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签字盖章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审核; (三)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将相关资料录入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进行复核、发放操作。 (四)市民政局依录入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的数据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复核意见的当月开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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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二级事项 | 老年人补贴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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