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度高龄老人生存认证及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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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高龄老人生存认证及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

根据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要求,为精确保障高龄老人合法权益,我局决定从11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开展为期1个月的高龄老人生存认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和社会工作服务站共同完成。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发放、收集新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审批盖章,死亡人员证明(由村出具),确定本辖区2022年下半年享受高龄补贴人员名单;收集高龄老人生存认证照片(手拿一个月内的刊物或报纸,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户口或身份证照片。

(二)社会工作服务站负责将新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表单信息、表单原件照片、高龄老人生存认证照片、户口或身份证照片上传到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进行复核、发放操作,对死亡人员做异动退出处理;与2022年上半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名单对比,建立2022年下半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新增、异动、补发、死亡人员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死亡人员注明死亡时间),于11月30日前将本乡镇(街道)2022年下半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报社会工作服务站总站。

二、年满99周岁需异动到百岁老人的,应重新填写《百岁老人申请审批表》,在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高龄补贴项目内做异动退出,在百岁老人项目内做新增。

三、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生存认证的人员,一律暂停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四、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复核、发放操作由市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组织统一培训。

五、补贴发放标准:(一)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低收入高龄老人(须享受低保),每人每月补贴50元;(二)年满90周岁未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三)年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附:1、《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百岁老人申请审批表》

武冈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30日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照片粘贴

户籍

类型

○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

民族

身份证

户籍

所在

地区

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社区

居住

地址

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社区

生活

自理

情况

○ 自理

○ 半自理(介助)

○ 完全不能自理(介护)

居住

情况

○独居              

○住养老机构

○与配偶/伴侣居住   

○与子女居住

○兄弟姐妹居住

○与其他亲属居住

○与非亲属关系的人居住

是否

低保

○是

○否

低保

证号

是否

五保

○是

○否

五保

证号

是否三无

○是

○否

是否

空巢

○是

○否

是否贫困

○是

○否

是否农村留守老人

○是

○否

家庭

成员

情况

姓名

年龄

与老人

联系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居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盖章:

             

注意事项:

1此表为高龄老人申请生活补贴必填表。申请人申报时还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照片头像照片、手拿近期(1月内刊物或报纸(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照片。

2审批通过后,各乡镇(街道)必须将高龄老人所填此表信息内容录入表单原件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本照片头像照片、手拿近期(1月内刊物或报纸(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照片上传到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以备定期复核。

百岁老人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照片粘贴

户籍

类型

○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

民族

身份证

户籍

所在

地区

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社区

居住

地址

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社区

生活

自理

情况

○ 自理

○ 半自理(介助)

○ 完全不能自理(介护)

居住

情况

○独居              

○住养老机构

○与配偶/伴侣居住   

○与子女居住

○兄弟姐妹居住

○与其他亲属居住

○与非亲属关系的人居住

是否

低保

○是

○否

低保

证号

是否

五保

○是

○否

五保

证号

是否三无

○是

○否

是否

空巢

○是

○否

是否贫困

○是

○否

是否农村留守老人

○是

○否

家庭

成员

情况

姓名

年龄

与老人

联系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居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盖章:

                                  

备注

注意事项:

1、此表为百岁老人申请人必填表。此表一式两份(百岁老人、乡镇(街道)各一份)。申请人申报时还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二寸照片两张、手拿近期(1月内刊物或报纸(出版日期须显示清楚)5寸照片一张。

2、审批通过后,各乡镇(街道)必须将百岁老人所填此表信息内容录入表单原件拍照上传到湖南省养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以备定期复核。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养老服务
一级事项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二级事项 老年人补贴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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