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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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人民调解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婚调工作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婚调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人民调解员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进婚调工作创新发展,决定表彰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和名额

拟表彰10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评选范围包括:乡镇(街道)婚调工作站调解员、婚姻家庭纠纷专兼职调解员。   

二、评选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参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协议履行率高,或者面对突发情况,临危不惧,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事迹突出。

3.调解技能强。认真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坚持以案释法,能够在调解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做法;在本辖区、本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是公认的人民调解能手、专家。

4.廉洁自律。热爱调解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刻苦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纪律。

三、推荐表彰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严格条件,切实把推荐活动作为推动工作、强化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好落实。

2.各单位确定推荐表彰对象后,请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市妇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2.严格工作要求。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条件和程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政绩关、廉洁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武冈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成效,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附件:武冈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推荐表      

武冈市政法委  

武冈市妇女联合会

武冈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6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人民调解 二级事项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人民调解法》、《xx省人民调解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司法行政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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