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7-31

什么是征地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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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征地批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书面表现形式也即大家口中常说的“征地批文”。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准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过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的批准,征地行为的前提才是合法的。

在征地实践中,因征地公告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张贴发布的,所以很多被征收人误认为是否征地是由市、县级政府说了算,这就大错特错了,合法的征收必须要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批文。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一级事项 征地审查报批 二级事项 征地批准文件
公开时限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晏田乡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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