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征地公告
详细信息
已公开内容链接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在线查看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
一级事项 | 征地前期准备 | 二级事项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公开时限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含乡镇政府等)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