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公司双牌高效养殖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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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武冈公司双牌高效养殖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武冈市乐洋路161  邮编:422400

联系电话:0739-42517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武冈公司双牌高效养殖小区项目

建设地点

武冈市双牌镇清和社区(原双凤村)、四龙村(东经:110°58'40.13",北纬:26°57'24.61")

建设单位

武冈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徐工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武冈温氏家禽有限公司拟投资5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9万元)在武冈市双牌镇清和社区(原双凤村)、四龙村(东经:110°58'40.13",北纬:26°57'24.61")新建武冈公司双牌高效养殖小区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0363.2m2,总建筑面积约43854m2。建设规模:年上市肉鸡313.6万只,年存栏肉鸡89.6万只。建设内容:新建半开放式轻钢结构鸡舍28栋,配套建设员工宿舍、更衣值班消毒室、配电房、污水处理站、氧化塘等。根据湖南徐工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场区平面布置较合理,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带来的影响可控,在你公司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营运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要求防治扬尘污染,应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路面硬化等措施,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值。施工期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设置拦渣设施、截流沟、简易滤池措施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运走作为周边农田肥料。施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设置声屏障和临时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703-2011)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还应做好生态防护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厂区给水、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鸡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经“沉淀+水解+厌氧+好氧+沉淀”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要求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场内配套的林地浇灌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还应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控要求做好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同时做好地下水水质监控工作。

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恶臭(鸡舍、污水处理站)、生物质热风炉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恶臭(鸡舍、污水处理站)采取通过优化饲料、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场界排放标准”要求,H2S、NH3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要求。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热风炉废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排放限值。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通道屋顶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外排,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鸡叫声、鸡舍风机、热风炉、污水处理站水泵等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废垫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病死鸡、燃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诊疗废弃物、包装废物和生活垃圾。鸡粪、废垫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后委托第三方机构经无害化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要求;病死鸡经冷冻后交由长沙炭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执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燃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包装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诊疗废弃物属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

6.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环境污染亊故的发生。制定明确的符合自身特点的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本环评报告核算的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457吨/年,NOX:0.685吨/年。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许可信息登记。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由邵阳市武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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