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对G59呼北高速湖南省新化至新宁段第六标段水稳拌和场临时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对G59呼北高速湖南省新化至新宁段第六标段水稳拌和场临时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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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G59呼北高速湖南省新化至新宁段第六标段水稳拌和场临时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9-4251772(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综合股)
传 真:0739-4221168(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邵阳市武冈市春光大道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224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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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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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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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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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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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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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