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机反冲洗废水,污染物排放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改建后,锅炉烟气的产生及排放发生变化,其余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与原报告及环评批复中一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颗粒装卸扬尘和锅炉烟气,生物质颗粒装卸扬尘采取在封闭作业措施,污染物在车间内沉降,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本项目无新增噪声源,扩建后噪声源基本不变,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进行更换并回收;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周边居民用作农肥;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属危险废物,经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要求。
5.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环境污染亊故的发生。
你公司总量控制指标:SO2:0.8102吨/年、NOx:1.4807吨/年、COD:0.1919吨/年、氨氮:0.0192吨/年、总磷0.0021吨/年,已购买总量指标:SO2:0.14吨/年、NOx:0.82吨/年、COD:0.24吨/年、氨氮:0.02吨/年,本项目建设后需购买总量指标:SO2:0.6702吨/年、NOx:0.6607吨/年、总磷0.0021吨/年。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由邵阳市武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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