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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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关于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报的 通 告 武住保通〔2024〕2号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市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现状及需求情况,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快解决快速城镇化带来的住房新问题,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根据《湖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就武冈市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住房保障申请对象 在我市务工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向居住地社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具体为以下两类人员: 1、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2、非武冈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无房或自有私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 2、申请人在我市劳动关系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持续就业时间不得低于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用工合同,在申请日之前持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武冈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并准备好申请资料; 2、就业单位进行初审并签章; 3、申请人居住地社区、街道办复审并签章; 4、由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审核,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并将调查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家庭作为2024年住房保障对象进行登记,并确定各家庭2024年的住房保障方式,予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四、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及其在我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薪资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4)、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盖章并签证复印属实; (5)、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申请之日前12个月);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7)、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五、申报时间和注意事项 1、时间: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2、地点:申请人到居住地社区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管理股(二楼)领取《武冈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由就业单位、居住地社区、街道办审核后,统一由各社区收集后定期将相关资料交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3、所有提交资料必须用标准A4纸复印或书写。 4、《武冈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复印有效。 附件:《武冈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一级事项 | 法规政策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荆竹铺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两微一端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两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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