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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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2023年度

  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房产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拟定房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房产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屋调查统计工作。

  (二)负责全市房屋管理,依法保护房地产合法权益。

  (三)负责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指导燃气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四)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并落实廉租住房制度。

  (五)负责全市直管公房和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

  (六)参与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

  (八)指导城镇房屋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全市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和全市白蚁防治工作。

  (九)负责市本级房产行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市房产管理行政复议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业务股、计财股、直管公房股、保障性住房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本级以及武冈市房产管理局监察中队、武冈市武城房产管理所、武冈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武冈市白蚁防治所4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94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2.85万元,减少4.20%,主要是因为林家巷公房棚户区改造、砚池塘公房棚户区改造、购买湘商产业园14栋公租房、辕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4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4.76万元,占95.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144.53万元,占3.7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94万元,占0.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94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20万元,占19.70%;项目支出3164.23万元,占80.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80.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6.30万元,减少4.46%,主要是因为林家巷公房棚户区改造、砚池塘公房棚户区改造、购买湘商产业园14栋公租房、辕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8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6.30万元,减少4.46%,主要是因为林家巷公房棚户区改造、砚池塘公房棚户区改造、购买湘商产业园14栋公租房、辕门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8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15万元,占5.58%;城乡社区(类)支出1023.05万元,占27.06%;住房保障(类)支出2546.69万元,占67.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4.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8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0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年初预算全部为人员经费,因工作需要调剂为其他功能科目的公用经费使用。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2022年生活待遇未纳入年初预算。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03万元,支出决算为33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2年绩效考核奖、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中调剂部分经费至此科目使用。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经费、补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武威路7号房屋改造项目、南塔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辕门口城中村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砚池塘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向阳街安远巷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项目、枧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补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购买湘商产业园14栋公租房项目资金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9.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砚池塘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向阳街安远巷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林家巷公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2.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3%,主要包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114人次,主要是接待新宁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城步苗族自治县房产局、洞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及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36万元,用于开展1次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0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9.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47.7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作为其他有关部门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详见附件。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扩大保障性住房房源供给,改善城镇居民居住环境。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大精准保障力度,群众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保障性安居工程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保障性房源进一步扩宽。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争取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488万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1788万元,债券资金4700万元;合理利用公租房特许经营权为武冈市融资1.26亿元。超额完成了民生实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邵阳市排名第一;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邵阳市排名第三。全年完成租金收缴510万余元,全部完成市财政计划任务。

  1、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我市目标任务16个642套,其中工业园区新建8个507套,总建筑面积26862㎡,已建成487套,建筑面积26171㎡,完成投资6969万元;乡镇学校改建8个135套,9月全部完成改建投入使用,超额完成邵阳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2、棚户区改造完成迎春亭丰仁1组新东1组、水西门庆丰4-7组180户2个货币安置目标任务;

  3、邵阳武冈市两级重点项目—辕门口补建公租房项目规划用地14亩,6 栋 284 套,计划总投资5200万元。年内投资2000万元,完成 7、8 栋装饰装修和9、10栋外墙粉刷、11栋的主体施工;

  4、直管公房棚改投资920.9万,完成林家巷陆家祠堂、砚池塘寿福寺易家院子、向阳街安远巷、向阳街33号院落朱家院子4处棚改,新建保障住房4栋,改造面积2816平米;林家巷道路改造285米,投资104万。

  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超额完成,保障性房源进一步扩宽,城镇居民环境进一步美化宜居。至2023年底全市共代管鲁班殿、按察司行署等直管公房1153套,房屋面积70578.96平米,覆盖 4个街道办事处个7社区,为老城区384户1152人解决住房问题;累计建成投入使用祥云、新东等6处集中连片廉(公)租房1219套,建筑面积7.2万多平米;通过新建、改造原有公房或去库存回购商品房方式筹集湘商产业园14栋、凯德嘉博城等7处公租房45栋1437套,为2656户城镇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提供住房居住。

  (2)住房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做到精准保障、应保尽保。坚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和一件事一次办,提升即办比率,86项可办事项有85项当天办理,即办率99%,全市排名第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审批、三审一调查三公示,精准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年内新受理住房保障405户,其中城镇低收入家庭79户,新就业职工家庭3户,外来务工人员323户;经审查合格372户,实物配租安排保障性住房28户;向历年未分配到保障性住房的合格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146户292万元,超额完成省定我市1300户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做到应保尽保加强。

  (3)保障房小区功能完善,保障对象生活有品位,有安全。在基础配套设施上,除按要求配备物管用房、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外,还配备健身器材和露天活动场所等。在小区绿化上,不仅按要求比例见绿,还要求主要绿化景观上档次,有品位,公租房建设管理工作在省住建厅6月份组织的年中交叉检查中受到好评。强力推进公有住房摸排清理和危旧直管公房排查解危,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和自建房居住安全。完成公有住房摸排、信息录入1650套。直管公房安全隐患排查384处1130户,建筑面积6.9万余平米,其中房屋安全鉴定16处(幢),鉴定面积 6853 平米,经鉴定在册c\d级危房12处(幢),面积5134平方米。搬离并异地安置32户,维修一般安全隐患房屋40处(户)。

  (4)加强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清廉住保”。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开展清廉机关、清廉股室、清廉标兵创建,重点整治违规饮酒、违规打牌赌博、违规收送礼金(红包)和办公用房违规超标。对项目建设主要负责人实施全面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紧盯权力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下发廉政风险提示清单,落实执行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关系、不准利用职权向工程承包单位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等“十不准”,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事业注入强劲“廉动力”。通过未巡先改、立行立改、以巡促改和巡察整改回头看,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住房保障队伍建设,打造“清廉住保”。全年通过12345民情热线、省信访平台、巡察交办转办等办理信访投诉件25件。坚持信息共享和部门沟通,及时清理清退不合格保障对象12户,及时查处湾头桥镇农业服务中心鞠某违规占用保障住房和市林业局蒋某违规领取租赁补贴举报件,维护政策公正。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性住房方面工作繁琐,年初预算无法科学设定绩效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量化难以实现;二是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三是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开拓创新等问题,须认真整改,树立良好队伍形象;四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住房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第五部分

  附件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重大决策 二级事项 决策结果公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开主体 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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