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1、申请人(村民)向村委、社区提交危房改造申请 2、村委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向乡镇申报。 3、乡镇调查核实,根据政策和申请人实际情况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决定。 4、施工,验收合格后,报危改办(住建局)核实。 5、危房改造款由乡财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一级事项 | 对象认定 | 二级事项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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