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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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武冈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操作指南 一、农户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 二、申请购置补贴。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持购机合同、购机者身份证、惠农补贴卡、购机发票、机具铭牌照、购机者人机合影照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申领事项,单机补贴额1000以下的向所在地乡镇申请,单机补贴额1000以上(含1000元)的向武冈市农业农村局申请。 三、受理补贴申请。县级和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受理申请,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 四、审验公示信息。县级和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五、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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