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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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湘农办函〔2024〕28号

  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 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6号)精神, 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决策部署,按照“加强基层农技推广 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 系公益性职能履行,推动公益性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深度 融合,大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全面提升农技推广服务 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的科技 支撑。

  通过任务实施,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建设一批农业科技 示范基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

  95%。全省1/3的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 产业务培训。招募一支过硬的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 员)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支撑粮油作物提单产。每个项目实施县市区针对 水稻、油菜、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制约 因素,开展综合技术集成组装,形成1-2套本地化技术解决方案。 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展示优良品种、配套技术和管理措施 等,大力推广高效轻简化的生产模式,大幅度提高技术入户率到 位率。充分利用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创办农民田间学校,开展现场 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每个基地不少于3次),邀请 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充分发挥科技 带动作用。

  (二)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一是稳定壮大队伍。继续开 展农技特岗定向培养。完成441名农技特岗生招录计划,推动750 名特岗毕业生上岗就业。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将乡土专 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的重要力量。 完成130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计划,规范购买服务协议,强 化目标考核管理。二是强化岗位技能培训。根据要求,拟采取分 层分级、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全省9000名左右在编在岗基层农 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培训。其中省级组织农技推广 骨干集中异地培训400人;市州或项目县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结

  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 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三是开展学历提升。 支持400名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或攻读农业硕士。

  (三)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入户到田。一是遴选推介一批主导

  品种主推技术。各项目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 和主推技术,成立技术指导团队,制定操作规范。二是规范建设 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全省建设269个面积适度、相对稳定的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组织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展示 和实训活动。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树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 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三是培育 一批农民技术员。聚焦高素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 批有科技应用意愿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农民技术员。每名基层农技 人员至少联系5-10户农业生产大户,或2-3个家庭农场,加快主导 品种主推技术的展示应用。

  (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完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 推动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 务组织等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鼓励支持各地分产业创设区域 性服务机制,推动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鼓励支持科研院 所、高校等通过选派科技特派员、创建科技小院等方式,到田间 地头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技术。引导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探 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

  (五)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

  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农民技术员等安装使用中国 农技推广APP, 在线开展问题解答、咨询指导、技术普及等服务。

  支持祁东县、汨罗市、双峰县、石门县、安乡县、慈利县、苏仙  区、永兴县、靖州县等9个县市区开展“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 试点,支持广大微视频创作者用微视频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依托  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引导支持服   务对象利用信息平台开展互动交流、发布供求信息、展示服务成  效等,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 、工作措施

  (一)加强行业指导。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科 技教育处牵头,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化分行业分别组织开 展。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计划另行通知。各项目县市区 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将行业实施方案 分别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部门。

  (二)优化经费保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技术推广服务 补助、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等三个方面, 原则上按照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占经费总量30%、农业科技示范补 助占经费总量35%、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占经费总量35%的比 重支出使用,以确保工作任务高效实施。

  (三)严格绩效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将强化过程管理,严格 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各项目实施县市区 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利用“农业农村

  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 做好项目资料管理上报工作。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绩 效评估报告分行业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部门。

  厅科技教育处龙雷鸣,电话:0731-84439655,邮箱: kjk12345@126.com;

  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黄胜华,电话:0731-85137923,邮箱: kjch107@sina.com;

  省农机事务中心谢晶,电话:0731-85540636,邮箱: 1067734585@qq.com;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刘鹏,电话:0731-84411837,邮箱: hnnjtg999@163.com。

  附件: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考评指

  标体系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基层农

技推广

机构建

10

基层农技人

员在编在岗

情况

5

全县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数占核定编制总数不低于 9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

为止;②全县在编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不低于90% 的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基层农技推

广机构规范

化建设

5

①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共2分,综合考虑实际  情况打分;②配备必要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共3分, 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基层农

技人员

能力提

20

基层农技人

员培训组织

实施

12

①全县1/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 5天脱产业务培训得4分,未达到不得分;②全县  1/9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异 地培训(出县)人数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③培

训效果共4分,综合考虑培训情况打分。

农技推广骨 干人才培育

8

①项目县遴选不少于5名骨干人才得2分,未完成  不得分;②全部骨干人才参加省、市级组织的不少 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的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③骨干人才培训效果共4分,综合考虑实施效果打 分。

农业技

术推广

应用

35

农业科技示 范基地建设

15

①项目县按省里的任务清单要求建设基地得2分, 未完成不得分;②基地有示范方案(协议)且示范  任务明确的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6分,

扣完为止;③基地示范展示效果共7分,综合考虑 实施情况打分。

农业科技示 范主体培育

5

①项目县建立示范主体档案的得2分,每降低1个  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②示范主体的示范带 动效果共3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粮油作物提 单产

15

①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不低于95%,得5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②项目县制 定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行动方案得3分,未制定 不得分;③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推广应用效果共 7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农技推 广信息 化建设

15

农技推广补

助项目实施

情况信息化

管理

7

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在线填报、对外展 示等共7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农技推广信

息化平台应

8

①项目县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不 低于80%的得3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扣

完为止;②项目县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不少于2条的 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③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 信息系统填报率100%的得3分,每低1个百分点

扣1分,扣完为止。

服务对

象评价

情况

10

示范主体和

公共服务对

象评价

10

①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度不低于95%得3分,每 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②农技推广 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不低于70%得7分,每降 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组织 管理

10

开展督导考

评及材料报

送等

10

①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的得5分,未建立不得分;②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督导检 查得5分,未组织不得分。

加分项

加分项合

计不超过

5分

领导肯定批

示,出台重要

文件,工作宣

传效果

获得县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1次加0.5分, 最多加1分;②中央主要媒体重点报道1次加1分,

最多加2分;③省级主要媒体重点报道1次加0.5  分,最多加1分;④被农业农村部信息或司局简报 采纳1篇得0.5分,最多加1分。

扣分项

扣分不设

限制,扣

完为止

有投诉事件、

媒体曝光和

负面报道并

核查属实

①有投诉事件并核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②媒体 曝光和负面报道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28号) 湘农办函〔2024〕28号.pdf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涉农补贴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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