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桥镇委员会 秦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秦桥镇创建湖南省文明城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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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根据中央、省委、邵阳市委关于文明城市“全域、全员、全程”创建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完善城市设施为基础,以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关键,以推进行业、窗口、社区创建为手段,全面落实“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工作理念,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激发全社会创建热情,拓展创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幸福指数,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大力推进创建工作,提升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治环境民主公平、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社会文化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生活环境安居乐业、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全面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实现2021年创建成邵阳市文明城市、2022年创建成湖南省文明城市、2023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全省前列的“三年行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秦桥镇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唐明文任指导员,党委副书记、镇长唐乾坤任小组长,党委副书记李禄任常务副组长,宣传委员、人大主席杨大江,组织委员达武阳,统战委员刘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曾茂华,武装政法委员刘小权,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曾江波,副镇长候选人蒋志慧、戴良军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十组(政务环境建设组、法治环境建设组、市场环境建设组、人文环境建设组、社会文化环境建设组、生活环境建设组、社会环境建设组、生态环境建设组、思想教育和工作机制建设组、专项监察组),分别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责任主体主抓,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节点化落实创建任务。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1.秦桥镇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文办)

主      任:杨大江

牵头单位:党政办

成      员:杨  培  肖时武  肖  彬  张  琦  肖东阳  张春龙  赵秀武  蒋开舟  唐信伟  唐  波

唐  屹  李  峰  曾  凯  彭立成  常定红

鄢永华  张  翔  孙  民  张  海  邓  敏  何松柏  温  骏  何才道  于光胜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评等日常工作。

 

 

2.政务环境建设组

组    长:曾茂华

副 组 长:张春龙

牵头单位:镇纪委

工作职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政务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3.法治环境建设组

组    长:李  峰

副 组 长:曾  凯

牵头单位:秦桥镇派出所

工作职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畅通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抓好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4.市场环境建设组

组    长:达武阳

副 组 长:肖  彬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

成员单位:镇纪委、党建办、政务中心

工作职责: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抓好诚信奖惩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抓好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宣传推介,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强化市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处置机制,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动文明诚信服务。在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从业人员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5.人文环境建设组

组    长:杨大江

副 组 长:杨  培

牵头单位:党政办

成员单位:学区、卫生院

工作职责:加强国民教育。保障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深化拓展科普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完善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综合文化站等文化设施;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抓好公共场所文明行为引导,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做好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市民友善礼让,人际关系融洽,公益活动广泛开展,见义勇为人员认定、补偿救济机制完善。

6.社会文化环境建设组

组    长:杨大江

副 组 长:杨  培

牵头单位:党政办

成员单位:派出所、社会事务中心、学区、镇团委

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打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网络监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利用网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荧屏声频管理。开展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对图书、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形成“扫黄打非”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管理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做好文化产品创作和文化服务。鼓励扶持优秀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依托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免费对未成年人开放。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和办好少儿栏目。

7.生活环境建设组

组    长:刘小权

副 组 长:张  琦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成员单位:执法大队、卫生院、社会事务中心、

工作职责: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全市人均GDP高于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低于本省年度控制目标,第三产业增长率大于GDP增长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本市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加大公共设施投入与管理。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持主干机动车道、自行车、人行道路畅通;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加大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散发和张贴小广告整治力度,保持良好卫生状况。加大交通安全管理,交通事故死亡率≤年度控制目标,交叉路口阻塞率≤2%,交通秩序良好。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本地区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强化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加大对城镇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扶持和帮助。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8.社会环境建设组

组    长:曾江波

副 组 长:蒋开舟

牵头单位:派出所 

成员单位:应急办、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建设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药品。保障饮用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并向社会公布饮水安全状况。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两抢一盗”、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9.生态环境建设组

组    长:戴良军

副 组 长:肖东阳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办

工作任务:做好城市绿化。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公园绿地>8平方米。注重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工业、医疗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加强对城市空气质量、区域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城市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排放污染物达标,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规范土地资源使用秩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征占用林地定额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10.思想教育和工作机制建设组

组    长:杨大江

副 组 长:杨  培

牵头单位:党政办

工作职责: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市委党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培训教学内容。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完善督查考核办法。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普及。加强主要公共场所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加强道德典型选树,建立完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完善武冈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需的专项运行经费。建设常态长效的创建工作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11.专项监察组

组    长:曾茂华

副 组 长:张春龙

牵头单位:镇纪委

成员单位:镇创文办

工作职责:制定本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党员干部参与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并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着力查处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等干部作风问题。

四、工作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分“三年行动”七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6月—7月)

配齐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制定《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强化基础、营造氛围。

(二)合力攻坚阶段(2021年7月—2021年9月)

1.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职能,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原则,组织攻坚战役,以强有力的措施按测评细则逐项推进各项基础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突出市民素质教育和文明创建这一主题,抓好交通、户外广告、农贸市场以及居民社区、主要路段、城乡结合部卫生专项整治,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等精神文明阵地建设。实行“六定三包”(六定:定领导、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措施、定人员;三包:包进度、包质量、包达标)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集中开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窗口服务”六个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化宣传,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通过深化机关、社区、窗口等基层单位创建,夯实创建基础;通过落实各责任主体单位任务,提高创建水平,达到创建标准。

2.创建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模拟检查,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和效果,针对存在问题、失分环节,逐项限期整改。

(三)邵阳评估阶段(2021年10月)

召开迎接邵阳评估资料准备工作协调会,明确各项指标相关资料具体责任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收集整理好各类音像、图片、文字资料,完成资料数字化归档工作;制作创建邵阳市文明城市工作汇报专题片。召开迎接邵阳评估动员大会,组织全面督查,对各项工作再督战、再鼓劲。确定邵阳考核验收组考察场所和路线,分社区、公共场所、窗口行业对实地考察现场进行具体指导,做好迎检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成功创建成为邵阳市文明城市。

(四)查漏补缺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9月)

1.组织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查漏补缺工作,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评价体系的工作要求,全面自查自纠,整改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2.进行全面模拟测评,找出指标差距,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要进行回头看,总结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查漏补缺阶段发现的问题、未完成的重点项目和未达标的重点指标,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五)迎检验收阶段(2022年10月)

召开迎检资料准备工作协调会,明确各项指标相关资料具体责任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收集整理好各类音像、图片、文字资料,完成资料数字化归档工作;制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汇报专题片。召开迎检动员大会,组织全面督查,对各项工作再督战、再鼓劲。确定省考核验收组考察场所和路线,分社区、公共场所、窗口行业对实地考察现场进行具体指导,做好迎检现场准备工作。

(六)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12月底)

召开总结大会,根据省考核验收组考评情况和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测评验收中失分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七)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

建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争取在2023年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排在全省前列。

五、重点工作

1.出台过硬措施,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市创卫办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整顿、取缔马路市场;二是抓好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添置垃圾收集转运设备;三是完成城区主干道路提质改造工作;四是清理规范各种空中管线,做好各种空中管线入地工程,并整顿好主次干道两旁及各单位院内和居民住宅区内管线,改善市容市貌;五是建设一批停车场和公交车站点,规划好城区内的停车位,改善交通状况。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在城市重要路段、主要街道设立创建文明城市大型公益宣传广告牌和宣传栏及讲文明树新风文化墙;在文体活动场所、各社区办事大厅、各住宅小区、各服务窗口、车站、广场、农贸市场、有独立庭院的市直单位设立宣传栏、电子屏并悬挂宣传标语;在公交车、出租车、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口号、创建知识;利用手机短信及提示音等平台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做到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二是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市融媒体中心要设立“创建文明城市大家谈”“创建文明城市曝光台”等电视栏目,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反映群众呼声,开展舆论监督,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市新闻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要设立宣传专栏,及时更新创建内容,要设立专门栏目、版面,着力彰显创建工作亮点,推介先进典型,刊发创建动态,宣传创建成果。手机报、广播每天要播发创建新闻报道及相关信息。三是编印《文明创建宣传手册》《创建文明城市公约》等宣传资料,上门发至城区每户居民手中,让每一位市民都了解文明创建,参与推进文明创建,达到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均大于90%,省、市专家测评时群众满意度调查大于80%的目标。

3.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创建取得成效。一是紧扣整治重点。联合市创卫办着力整治城区卫生(包括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铲除卫生死角,清除牛皮癣,促进城市清洁;着力整治乱搭乱建、店外经营、乱贴乱置广告等违规现象,促进城市亮丽;着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摆、“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促进城市畅通;着力整治欺行霸市、违规经营,促进城市公平;着力整治文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网吧违规经营,坚决取缔黑网吧,净化文化环境;着力整治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物、树木花草、放养家禽家畜、街道旁种菜晒衣等不文明行为,促进城市文明;着力整治社区环境卫生,彻底消除住宅小区内卫生死角,楼道内乱贴乱画、乱丢乱放现象。在整治行动中,对违规乱象行为坚决实行“严管重罚”。二是创新整治方法。针对市民乱扔垃圾、乱贴广告、乱摆车辆、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文明劝导行动。城管、交警、环卫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创新工作思路,安排专门力量来制止和劝导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并把劝导工作常态化;机关干部要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并利用媒体曝光等手段来监督和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组建志愿服务队,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车站、市场、社区等公共场所,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文明劝导员和志愿者的督查考核机制,督促其认真履职;建立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各种违规行为;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拓展共创共建,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在城区实行市团领导包社区、市直机关单位包路段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区域的文明创建目标。各单位要安排专门力量,上街巡查劝导,对责任路段内所有店铺、住户的“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劝导不文明行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市民乱扔纸屑、乱摆车辆、乱穿马路等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教化,向市民面对面宣传讲解文明礼仪、文明创建知识,确保街面干净整洁、文明有序。二是各单位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不断提升本单位的文明创建水平。在单位内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活动,策划实施“文明服务标兵”“道德标兵”“我身边的好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评选活动,坚持道德讲堂每季一堂课,每课一个主题,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三是发动全民参与。广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激发市民自觉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组织开展“社区文明课堂”“文明礼仪假日大课堂”等大范围的讲座;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卫生秩序、弯腰行动、爱心送考、义务植树、关爱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文艺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系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向国旗敬礼”“做美德少年”等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诚信经营先进单位(户)评选等专项活动;全市所有乡镇、村(社区)都要挂牌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并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一约四会一队”,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做好武冈市道德模范、最美志愿者、武冈好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城区居民参与“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万人签名活动,弘扬文明新风。

六、保障措施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机关各单位、省邵驻武各单位要根据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创建专干,健全工作制度,把工作职责明确到人,并定期、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要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将指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各个部门、岗位和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列入日常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奖惩措施,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失分,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大局的,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活动,会同市调查队开展模拟测评,督办各项创建工作,搞好创建工作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一单四制”要求进行交办。特别要针对一年一次的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制订方案,抓好整改。设立投诉电话、网上意见箱、领导接待日、群众信箱、行风热线、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征求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让群众查找问题,让群众评价创建成效,虚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三)保障经费投入。严格按照《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创建项目和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重点经费及时到位。对涉及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项目,相关职能单位要优先规划设计,优先争取项目、安排资金,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硬件设施基本达标。

(四)收集整理资料。针对《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实地查看涉及的所有项目、指标,建立统一、规范、详实的创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各单位要加强平时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工作档案,定期将档案资料、详实记录等报送至市创文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向市创文办提供相关信息,完成本部门(单位)各类材料汇集、整理、撰写等工作(信息资料报送邮箱:wgswmb@163.com)。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公开主体 秦桥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部门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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