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五批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认定第四批武冈市级 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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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五批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认定第四批武冈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和《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武冈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决定组织开展申报第五批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认定第四批武冈级代表性传承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定。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4.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5.充分体现武冈本土文化特质,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6.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7.同等条件下,向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有关红色非遗的项目;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服务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武冈旅游目的地决策部署,濒危急需抢救的项目倾斜。 (二)认定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标准 1.基本条件 申报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必须是武冈市人民政府已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经原项目申报单位同意举荐的代表性传承人,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有非遗传承奉献情怀; ② 完整掌握并熟练承续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并具有传承能力; ③ 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和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能够在该项目的传承过程和推进文旅领域融合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④ 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推荐重点 ① 第一批到第四批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未公布武武冈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可以申报推荐; ② 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该项目可重新推荐传承人,推荐时应注重老中青衔接,注重传承人梯队培养工作; ③ 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3.暂不推荐对象 ① 在相关项目领域内目前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② 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③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没有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公务人员和研究人员; 4.年龄已经超过65周岁原则上不赞成推荐。 二、申报主体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见附件1)。 (二)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进行筛选,提出拟申报名单,报武冈市文旅部门初审。每个单位申报武冈市级代表性项目原则上总数不得超过3个。 (二)提交文件。市文旅广体部门将拟申报项目统一规范命名后,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申报专题片、图片、申报辅助材料汇总用U盘报送,纸质版按顺序胶装成册(原件1份、复印件5份,图片页用高清彩色打印)一同送至武冈市文旅广体局。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三)材料初审。武冈市文旅广体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给申报单位重新修改,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进入后续专家评审程序。 (四)材料评审。武冈市文旅广体局组织非遗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再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定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武冈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五、工作要求 做好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完善四级名录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工程,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充分认清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搞好本区域的申报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推荐申报的项目,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合理规范。 (三)严格要求,严守纪律。要按照申报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撰写申报书、完善申报视频和相关材料。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坚持公平推选,申报期间,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联 系 人: 蒋老师 18274360583 曾老师 13574938733 电子邮箱:928095453@qq.com 送件地址:武冈市富田路8号武冈市文旅广体局303室 附件:1、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图片、辅助材料及制作要求 3、武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武冈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3月1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务新媒体,部门网站,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务新媒体,部门网站,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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