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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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服务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法律规章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武冈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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