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 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1.政策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2.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3.服务机构:武冈市14个乡镇卫生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行政村(社区)卫生室 4.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5.服务内容:检查发现;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6.服务流程:
(1)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2)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通过本地区社区卫生诊断和门诊服务等途径筛查和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掌握辖区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患病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对人员进行规范培训后,可参考《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 (4)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5)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和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6)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8.享受福利:患者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使用药物,将病情长期控制在理想水平。在管理过程中医生还可以及时发现其他健康问题,及时治疗。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公共卫生 | 二级事项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 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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