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证办理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办理条件

合法结婚,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生育登记服务表;
2.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2寸免冠合影近照2张;
3.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一)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村(居)计生专干(以下简称村专干)负责将登记情况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特殊情况下,夫妻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二)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湖南省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证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备案 二级事项 生育登记服务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武冈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 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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