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1.政策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 令 第 5 号 2009 年 8 月27 日修正) (3)【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 院 令 第 386号) (4)《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2.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办事指南; 适用范围:适用于武冈市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事项审查类型:行政许可 项目信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首次、再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审批类别:行政许可类) 办理依据: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6号)第九条、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受理机构:武冈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决定机构:武冈市卫生健康局 审批数量: 办理条件: 一、选拔聘用程序:严格按照《武冈市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武政办发〔2016〕33号)中规定的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法人代表选拔聘用条件,由各辖区乡村医生选拔委员会组织,通过村医本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综合考核、村民代表大会、公示等程序选拔推荐的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法人代表名单,报市级乡村医生选拔委员会审核。 需递交的资料: 1.《武冈市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选拔聘用审批表》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和原件已审复印属实意见)。 二、乡村医生变更执业注册和注销注册 (一)变更注册条件 1.经乡级选拔委员会选拔并通过市级选拔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乡村医生及法人。 2.在行政村卫生室下设的医疗点执业的乡村医生。 (二)变更注册需递交的资料 1.湖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 5.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三)注销注册条件 1、乡村医生申请退出的;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2、注销注册需递交的材料 (1)武冈市乡村医生注销注册审批表; (2)注销注册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 申请接收:武冈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 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知本辖区内行政村合并后村卫生室和医疗点、申请参加乡村医生、法人选拔聘用、变更、注销注册人员向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本辖区乡村医生、法人选拔聘用初审由乡级选拔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受理单位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初步审核乡村医生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初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查意见(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行政村合并后村卫生室和医疗点设置现场评估验收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本单位医疗、护理、公卫等人员组成评估验收组负责组织实施。 3.审查。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初审合格的行政村合并后村卫生室设置和乡村医生、法人代表选拔聘用、变更注册资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审核。 4.领取结果。市卫生健康局将审核合格的行政村合并后村卫生室、医疗点设置和乡村医生、法人代表选拔聘用名单在武冈报公示,同时将公示无异议的行政村合并后村卫生室、医疗点和乡村医生名单按规定予以发证和注册。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自取的方式领取《乡村医师执业证书》。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取。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电话:0739-4255311 监督和投诉渠道电话:0739-4282153 办公地址:武冈市政务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公开主体:武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公开查询方式: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内容: (1)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武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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