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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新型农村医保和户口问题的咨询
内容   民情热线:你好! 我大学毕业后当时把户口迁回了原户口所在地某某乡某某村,但户口由原来的农村户口给我改成非农户口,而且把我的户口和我父母户口划开了,给了我单独一个户主。后来我结婚有小孩了,老婆是某某大学毕业,但她的户口没有迁入,还是某某农村户口。我给小孩上户口时某某乡户籍办的人说孩子户口只能随父亲或母亲,当时我给我儿子的户口上到了我户头上,因此变成了非农户口,现村里在收新农村医疗保险我想给我儿子交医疗保险,我的医疗保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工作单位现在给我是交在了长沙市,可是村干部说要我也必须同时再在村里缴纳一份医疗保险才能给我儿子缴纳,那时医疗报销才可以生效。我想请问下医疗保险需要交两份吗?假如交了两份如果医疗报销两个地方都可以同时报销两份吗? 如果我需给我儿子交医保需怎么缴纳?像我这种情况是去哪里缴纳我儿子的医保?(我的社保08年-09年在武冈劳动局以个体户缴纳了1年,2010年社保和医保工作单位给缴纳在了广东惠州,2011年到现在是交在长沙。) 另外还想咨询下:我想把我老婆的户口迁到武冈我们村里并且和我父母的户口上一个户头为农村户口是否可以?需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 谢谢!
附件   无附件 
信件类型   其他
来信方式   市长信箱 
提交时间   2012-11-29 15:00:43.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办理完毕 
答复内容   先生:

你好。现就你在“民情热线”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武冈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武政办[2007]17号)第十一条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医疗的主体必须是武冈市内的农业人口,你因户口迁移,家庭属性已转变为非农性质,现你儿子随你上户,性质同样为非农业人口,因此不能参加新农合。你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你妻子迁移户口到你父母的户头,她可以参加我市的农村合作医疗,至于办理手续,请咨询公安户政管理部门。非常感谢你对新农合工作的关心。

                                               武冈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注:户口迁移问题已由民情热线办直接答复来电人。

答复部门   市民情热线办 答复时间   2012-11-29 15: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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