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情热线办:
贵办转来巡警大队曾先生的来电收悉。曾先生所反映的的情况,我院已进行了调查,事情经过如下:7月31日11:54时,我院“120”急救中心接到4239880(“110”值班座机)的电话,告知有一患者在宣风楼处,需要救治,我院“120”急救车当即赶到现场,发现有人围观一醉酒后受伤的男子,神志尚清楚,医护人员要将其扶上救护车,被其拒绝,但经医护人员及围观人的反复劝说,才勉强上了救护车。“120”救护车立即将其护送到医院急诊科,到达医院时,该患者跳下车说声“谢谢”就走,医护人员劝阻无效,其本人写下拒绝治疗的字条后离去(字条附后)。13:27时,我院“120”急救中心接到15773907775的电话,告知在凌云宾馆有一受伤的男子需要救治,“120”急救车立即赶到现场(在“120”救护车出发后,急救中心接到“110”打来的同一现场急救电话),发现还是该患者,医护人员要求他去医院接受治疗,该患者仍然拒绝。“120”急救车只好空车回院。其后“110”在凌云宾馆现场来电要求医院派车救助该患者,我院“120”急救中心将前面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表示:如果患者同意救治,能否请在现场的“110”车将患者送往我院。“110”车将患者送到医院后,患者留急症科观察治疗。留观后,患者比较配合,主动说明自己叫曾维君,是双牌学区教师,同时告知其家庭及亲属电话。因患者有高血压病史且醉酒,为防止脑溢血,现已转入神经外一科观察治疗。上述情况表明,我院“120”急救中心在接到救助电话后两次出诊,神志尚清楚的患者始终拒绝任何救助,医护人员不能违背其本人意愿,强制治疗也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但是,我院同样要感谢曾先生的批评建议,“120”急救中心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在接到“110”救助电话的情况下,应该求得“110”的帮助,做好对患者的说服解释工作,尽最大努力履行“救死护伤,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职责。
特此回复。
谢谢!
武冈市人民医院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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