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职改的新政策,是实行评、聘分开。2012年12月评了“中教二级教师”,但在2013年8月才下文认定,2013年9月聘到中教二级(专技十二级)岗位上,因此2013年9月享受中教二级(专技十二级)的一切待遇。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