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 您反映的关于进城务工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一年级困难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直以来,武冈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确保全市所有适龄儿童人人有书读,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失学。 一、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公办一年级资格认定的政策依据及审核条件 (一)政策依据 1.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各地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入学。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身份认定程序,严格工作要求,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就读的择校行为。 2.《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规定:实有人口在城区租赁房屋租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进行居住登记,且负责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到在登记之日起3日内将登记信息报送辖区公安派出所或社区。 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房〔2013〕126号)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州、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规定:①用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③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审核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武冈市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是指父母至少有一方2020年9月1日前迄今一直在城区范围内有稳定工作或经商和固定居所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公办一年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①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全家户口簿;②父母(至少一方)城区务工资料(包括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具体地址、工种、务工时间、《劳动合同》等信息);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经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实际经商起始时间、具体地址、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范围等信息);③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进城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进城经商人员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凭证;④所租赁房屋房东的合法房产资料(同房产类房产要求)、房屋租赁许可证、租房合同(2020年9月1日前在市住保部门登记备案,且合同和租赁许可在有效期内);⑤2020年9月1日前在社区“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警务系统中登记备案的居住证明(包括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楼房栋号门牌号等);⑥儿童预防接种证。 以上要求早就在2019年12月30日公布的《武冈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前进行了说明和预警。 二、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保障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12 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凡符合条件在城区范围内就读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我市充分保障城区公办学校学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城郊公办学校就读。
武冈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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