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秘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建、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统战、工青妇、生态环境、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和联系工作。指导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二)综合协调股(加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性政策,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应急领域执法综合性工作,依法依规对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审核和审批,指导执法计划编制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牵头协调本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窗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网上审批;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和资料核查;承担行政审批证照和审批文书发放、送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开工作,牵头承担门户网站内容更新的监管工作。
(四)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露天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地下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煤矿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监督相关工作,参与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有关工作,参与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参与全市矿山和工贸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股(加挂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牌子)。贯彻落实消防地方性法规,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和组织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邵下达和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参与全市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