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武冈一业主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立案处罚。
此前,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小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武冈市王府花园A区一名业主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住宅楼的首层门厅,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要求万某某立即将电动自行车移走,但车主未配合移车,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万某某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万某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下一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在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部门提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重要的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更不能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以及楼梯间,一旦发生火灾大量有毒烟气会迅速向上蔓延会对小区住户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