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单位意见 |
备注 |
1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审批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武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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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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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第十一条 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权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自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暂定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并书面告知理由。 |
武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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