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实施 主体 |
单位 意见 |
备注 |
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三条 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十条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主要作为生产补助发放给移民个人,必要时可以实行项目扶持。 |
市移民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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