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 |
监督指导最低价粮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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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军粮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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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地方储备粮的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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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省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制度 |
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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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地方储备粮管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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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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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
监督检查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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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市粮食企业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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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本系统单位的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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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粮食质量 安全监管 |
粮食局 |
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
《关于省粮食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湘编发[2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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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
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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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方储备粮(油)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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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
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的行政管理,并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行为及数量,质量进行监管。 |
《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48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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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
负责筹措、拨付市级储备粮(油)所需的轮换费用,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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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粮食监 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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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35、36、37、38、3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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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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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管理局 |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加工过程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销售活动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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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流通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对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情况的监管
地方储备粮(油)是地方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所辖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信用油。为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行政管理,保证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地方储备粮(油)承(代)储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粮油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2、库存粮油质量与卫生安全情况;
3、储备粮油轮换情况;
4、储备粮油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5、仓储管理情况;
6、其他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每年开展一次全国检查,省级储备粮(油)复查比例不低于15%,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现场测量计算企业库存粮油数量,感官检验或扞样检测粮油质量,查阅企业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帐和实物台帐等有关资料、文件等,核对库存粮油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情况,检查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五)监督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检查;
3、检查过程中制作检查书面记录;
4、检查结束后制作检查书面报告;
5、将检查结果、处理意见或建议通知被检查者;
6、督查整改落实;
7、将检查有关资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发现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粮食经营活动、粮油质量和卫生情况的监管
为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粮油质量监管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责,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粮食经营者(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的库存量情况,是否执行政府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
3、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储运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4、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运输的技术标准与规范;
5、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6、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7、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粮食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
8、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陈粮聘为质检制度;
9、其他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验;查阅粮食续租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台账和粮食收购许可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
(五)监督检查程序
1、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4、制作监督检查报告,内容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检查日期、检查的原因和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等;
5、将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或者建议通知被检查者;
6、督查整改落实;
7、将监督检查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违反粮食流通和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的粮食经营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对需移交的,依照职能分工移交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为加强对粮食收购经营者的监管,确保依法开展粮食收购,督促被许可人持续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粮食收购经营者上年度粮食购销存情况;
2、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
3、粮食收购经营者的《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存在有效期内;
4、粮食收购经营者的《粮食收购许可证》所登记的内容有无变化,是否还符合粮食收购许可条件;
5、粮食收购经营者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的《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
6、粮食收购经营者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
7、粮食收购经营者报送统计报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等报表或材料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要求企业定期报送统计报表,建立台账,进行实地核查,对粮食收购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检验仪器和设施进行查看,对收购行为进行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1、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制作现场检查书面记录;
4、制作监督检查报告;
5、将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建议通知被检查者;
6、督促落实整改;
7、资料归档。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粮食收购经营者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暂停或撤销其粮食收购资格,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粮食仓储单位粮油仓储活动的监管
为了规范粮食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认真履行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粮油仓储单位粮油仓储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粮油仓储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备案管理情况;
2、粮油出入库管理情况;
3、粮油储存管理情况;
4、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开展现场检查;查阅企业资料、文件;检查企业设施设备管理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五)监督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
2、实施现场检查;
3、制作检查书面报告;
4、提出处理意见;
5、反馈检查情况并督促落实整改;
6、资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企业存在违法情形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造成粮油储存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粮食(食用油)质量检验及原粮卫生监管 |
提供大米、小麦粉、食用油、挂面、方便面、配合饲料等粮油原粮和原料、粮油成品、饲料产品和禾谷类粮食作物种子的质量检验服务 |
粮食局调控股 |
0739-4221863 |
2 |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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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粮食局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组织粮食专家现场讲解、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宣传爱粮节粮、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对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爱粮节粮良好的氛围 |
粮食局调控股 |
0739-4221863 |
3 |
粮食物流和节粮新技术、新装备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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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向企业提供粮食流通“四散”技术装备的有关信息,接受咨询服务,推动粮食散装、散运、散储、散卸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
粮食局行发股 |
0739-4221863 |
4 |
科学储粮技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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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粮食仓储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生态、低碳节能的科学储粮新技术 |
粮食局行发股、 调控股 |
0739-4221863 |
5 |
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
|
向农户提供科学储粮钢板组合仓应用技术资料和农户安全储粮实用手册 |
粮食局行发股 |
0739-4221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