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来源:武冈市林业局
  • 作者:武冈市林业局
  • 更新时间: 2023-12-12 08:51
来源:武冈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 2023-12-12 08:51
作者:武冈市林业局

武冈市林业局法治建设2023,林业行政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林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林业方针政策,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执法工作,我局林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武冈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林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方针政策。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执法工作,林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工作原则,认真抓好武冈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全面推行实施林长制。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局党组重视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部署、抓学习,分管领导、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了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制度,落实到位。为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制定了《武冈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相关制度。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整改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广泛宣传,认真普法。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广泛开展宪法及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关注和监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利用“3.12”植树节、“爱鸟周”、“5.22”生物多样性宣传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宣教方式,现场解答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成立了12个工作组,下沉到各乡镇督查落实。共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册子2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500台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受教育面。

   (四)强化监督、依法依规为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规章制度、完善法治审核流程,制定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对于林业行政案件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程序,由经行政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及文书制作、法制机构人员审核把关,再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对于重大及疑难的林业行政案件提请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五)依法审批,深化改革。

一是精简事项。我局根据“放管服”要求和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精简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行政权责,共梳理政务实施清单,政务服务事项。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部分职权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三是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完善了我市林业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清单内容,并实行动态调整,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对服务窗口的管理。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从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300宗,办结率为100%。

(六)推动执法公示,落实“三项制度”。

我局建立健全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工作,在局政务网页开设“双公示”专栏,更加及时、准确、全面详尽地公开政务信息,增强林业主管部门公信力。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诺干问题的规定》,加大行政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定、判决,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各项准备工作,2023年,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出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一起。

(八)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履行部门法定职能,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2023年共立案查处林业违法案件11起,移送森林公安刑事处理1起,行政处罚11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万多元。通过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依法兴林、依法治林意识和生态红线意识,有效的遏制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夯实基础。

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切实加强了对权利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

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涉林重大案件的查处,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情复杂、负面影响较大、违法情节和后果严重、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或地区较多的以及案件所含法律关系复杂等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通过对于重大、复杂行政案件坚持集体讨论、“三重一大”常态化等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进程。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轨道。

(九)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依法决策。我局长期聘请知名律师担任长期法律顾问,遇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大事项,特别是程序性很强的具体事项,都及时召开了联席会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和集体智慧实行民主决定的作用,努力实现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

(十)认真学法,提高素质。全面落实《林业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少于30个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年底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邀请市党校的专家对习近平重要思想理论进行宣讲。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邵、武冈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5批次,参加全国性培训2批次6人次。并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依法取得执法资格。通过学习培训和听取专家讲课,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自觉将法治思维运用在日常工作和行动执法工作中。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队伍力量较薄弱,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二是执法车辆及装备配备不到位;三是执法人员的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高,主要是乡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的办案质量有待加强。

三、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强化依法行政保障。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从局领导到中层领导都能带领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并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

(三)完善法治队伍建设。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从而提高执法水平。

(四)加强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印发宣传画册等,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相关林业法律知识,曝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动员各方面参与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灭火工作,鼓励并保护社会各界举报破坏森林资源、濒危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为我市林业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好的条件。

武冈市林业局

2023年12日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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