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为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具体抽检如下: 一、抽检安排 第一季度抽检的重点商品:1、细木工板抽检45批次, 抽检对象为铜保建材城、月光岭等地15家板材销售店;2、摩托车抽检20批次 ,抽检对象为武强路、玉龙路等地10家摩托车销售店。 第二季度抽检的重点商品:1、电线电缆抽检38批次, 抽检对象为工业园武冈市永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生产、经营性使用、销售经营户;2、铝合金建筑材料抽检20批次,抽检对象为铜保建材城、武强路等地9家铝材销售店。 第三季度抽检的重点商品: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10批次、新型墙体材料20批次、建筑用钢化玻璃6批次、冷轧带肋钢筋10批次。 第四季度抽检的重点商品:1. 照明光源及灯具20批次2. 儿童用品20批次(包含玩具、童车、童鞋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15批次.4.水泥及商品混凝土16批次。 二、承检机构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重庆仕益阳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费用预算 总计抽查240批次,每个批次检测费用1000元,总计人民币24万元。 四、实施单位及抽检程序 抽样工作由产品质量股、市场规范分局组织实施。工作人员由产品质量股委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和承检机构2名以上抽样人员共同组成。执法人员应当向经营者出示执法证和抽检通知书,检查与被抽检产品相关的票证账簿、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填写抽检工作单,对样品信息和被抽检的经营者信息记录在案,并由执法人员、承检机构人员、经营者三方签字确认。 五、处理方式 (一)、坚持依法处理。我们将根据抽检机关公布的抽检信息,对辖区内的相关产品组织清查;对与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属同一生产者生产的同一规格、型号、批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对经抽检并依法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当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退货要求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发现并认定产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并及时通报产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对认定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 (二)、加强产品质量信息报送及公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对社会公开产品质量抽样检查情况,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检查户数、不合格产品数量、立案查处及罚没款等相关情况)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武冈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