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工资福利)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二(商品服务)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三(个人家庭)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0、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的指示精神,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调查分析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形式,研究有关疑难热点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对全市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指导、协调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全市政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法纪的具体措施,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督促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即密切配合,又依法互相制约,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部署、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探索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改革,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全面提高。
8、研究加强全市政法部门党的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和市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及分管的干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由机关本级组成,不含二级机构,为武冈市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单位内设综治办、维稳办等3个股室。武冈市政法委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2人,现实有人数18人。离退休6人,单位负担遗属人数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武冈市政法委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3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6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1.9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9.3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6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98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98.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综治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6.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8万元,增加142.02%,主要是增加了综治、维稳、政法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2.00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将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从紧从严开支“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共200人,内容为全年政法各项工作任务布置,平安创建,维稳、综治、610等各项工作推进会和总结会。培训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6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8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