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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武冈市死亡人员户口注销

武冈市人民政府 http://www.wugang.gov.cn 发布日期:2015-08-19 14:49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T | T 视力保护色: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收费情况: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办理条件:公民死亡(事实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后,其亲属应向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由死亡公民的亲属向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提出死亡注销申请。

  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填写表簿: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在死亡人员常住人口登记表“何时何因注销户口”栏内注明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收缴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和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死亡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村委会)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4)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办理机构: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办理期限: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咨询服务:0739-4240572;0739-422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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