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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武冈市居民民族变更、更正登记

武冈市人民政府 http://www.wugang.gov.cn 发布日期:2015-10-13 14:49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T | T 视力保护色: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邵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收费情况: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办理条件:公民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发生变化或登记错误的,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更正民族。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逐级上报邵阳市公安局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由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所需材料:申请变更民族: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市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湖南省更改民族成份证明》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申请更正民族: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记载了正确民族信息的原始依据(如原户口簿、身份证、迁移证、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户籍档案等)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机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受理,更正错误民族信息的由武冈市公安局审批,变更民族成份的逐级上报邵阳市公安局审批。

  办理时限:更正错误民族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5个工作日内上报,武冈市公安局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变更民族成份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5个工作日内上报,武冈市公安局4个工作日内上报,邵阳市公安局4日工作日内审批完结,户口登记公安派出所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咨询服务:0739-4240572;0739-422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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