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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武冈市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办理指南

武冈市人民政府 http://www.wugang.gov.cn 发布日期:2015-10-15 17:01 来源:市残联 字号: T | T 视力保护色:                                  

一、政策依据

  《湖南省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湘残联字〔2012〕57号)

二、主要内容

  1、发放对象:具有武冈户籍的残疾大学生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新生。

  2、资助标准:残疾大学生专科3000元/人,本科4000/人,硕士及以上学生5000/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专科1500/人,本科2000/人,硕士及以上学生3000/人;资助均为一次性资助。

  3、经费保障:由省、县两级残联各负担50%。

三、工作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簿、低保证(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新生)于每年9月30日以前到县残联填写《湖南省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表》,提出申请;

  2、县级审核。县残联11月底前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对象作出资助决定,并将信息录入《湖南省残疾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将《湖南省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表》上报邵阳市残联;

  3、市州审批。市州残联于3月20日前对申请对象集中作出资助决定和网上审批,同时向省残联提交省级资金申请报告;

  4、资金发放。省残联于7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资助资金下拨到县市残联,县残联于83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四、落实部门

  省、州、县残疾人联合会

五、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武冈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427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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