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冈市人民政府及武冈市建设用地管理委员会批准,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6-24-01 |
宗地总面积: |
2743.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坛子岭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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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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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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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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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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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308414EA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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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为准,今后改建、扩建必须严格按2014-19号用地规划条件书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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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26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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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地块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出让,建筑物建筑面积为2126.76平方米,拍卖起始价已包含地上建筑物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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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16-24-02 |
宗地总面积: |
3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武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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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7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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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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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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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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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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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308414BA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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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为准,今后改建、扩建必须严格按2014-19号用地规划条件书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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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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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2015-34-02号地块与2015-34-01号地块共同出让,2015-34-01拍卖起始价已包含2015-34-02号地块及地上建筑物(997.72平方米)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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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至今仍欠缴本市土地出让金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9月09日 至 2016年10月17日 到 邵阳市宏达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9月09日 至 2016年10月17日 到 邵阳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0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0月18日09时28分 在 武冈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委托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武冈市房产交易中心、邵阳宏达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二)编号为2016-24-02号地块,地上建筑物仅出让负一层、第一层、第二层,与3-6层住户的土地面积分摊问题由市畜牧局负责协调解决,今后改建、扩建由竞得人自行与3-6层住户协商。 (三)因2015-34-02号地块与2015-34-01号地块在成交后需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今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两宗地块的土地评估价格比例,对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分摊填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价款”一栏。 (四)竞得人在今后改建扩建时不得变更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武冈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宏达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15173957688 07394229112 13807395500 07395506888 开户单位:邵阳宏达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邵阳市宝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路支行 银行帐号:8511174000285822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