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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武冈市人民政府 http://www.wugang.gov.cn 发布日期:2014-10-14 11:36 来源:市政府办 字号: T | T 视力保护色:                                  

  1、购建房请选择以下一种提供资料
  购买商品房:购房买卖合同和购房首付款税务发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产权备案登记证)。
  购买二手房:交易后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建造住房: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购地税务发票。
  集资建房、合伙建房、委托开发商承建住房: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集资建房或合伙建房方案和建房花名册,首期付款凭证;
  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由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开发楼盘统一组织办理。
  (购房资料期限在2年以内,建造住房资料在3年以内,同时以上资料必须核对原件,领取申请表时要审核资料原件,交申请表时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要复核资料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书》一份(按要求填写表格、盖章并粘贴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复印件各一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份
  (4)还贷存折复印件一份
  (5)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采取抵押方式的提供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豫评估报告
  注: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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