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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操作注意事项

武冈市人民政府 http://www.wugang.gov.cn 发布日期:2015-07-23 15:01 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字号: T | T 视力保护色:                                  

一、购房提取

(一)职工因购建住房第一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同时提取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金额。

(二)注意事项:

1.直系亲属是指申请提取职工的子女及双方父母,直系亲属和职工不在同一户口内须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2.职工夫妻如有一方本次购房前因购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则不能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直系亲属因购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同时也不是此次购房的共同购房人,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提取次序分别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建房总金额。

二、租房提取

(一)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注意事项:

1.职工须提供的资料应包括:职工户口所在地房产部门提供的无房证明、房产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房租发票。

2.每年提取一次,职工凭已经支付房租的房租发票办理提取。年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当年缴存总额,也不能超过当年房租。

三、受灾提取

(一)职工因遭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垮塌、结构性损坏及室内严重损坏的,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

(二)注意事项:

1.职工须提供的资料应包括:当地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受灾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家庭财产受损现场照片、直系亲属证明(不在同一户口内须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重大灾难损失(是指扣除保险等赔偿后的金额)。

3.管理部应派专人进行现场核实,并在提取申请表上出具调查和初审意见后,报市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四、大病提取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患有以下几种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恶性肿瘤;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二)注意事项:

1.职工须提供的资料应包括: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医院(门诊)个人费用支出清单和发票原件、医疗保险机构医疗费报销证明等。

2.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是指扣除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等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后的部分)。

3. 管理部应进行资料审核和调查,并在提取申请表上出具调查和初审意见,报市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4. 重大疾病治疗期间,可根据治疗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治愈后凭医保医疗费报销证明原件办理结清提取手续。

 


武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739-422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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