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教通〔2017〕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实验教学水平,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水平,全面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 考试依据
根据教育部对全日制义务教育九年级物理、化学、八年级生物三科教学要求,检测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
二、 组织管理
1.考试工作由市教育科技局组织,市教学仪器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各乡镇中心学校、市直属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具体落实。
2.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军
副组长:林 炜 毛善君
成 员:尹新文 张超画 付华成 曹孝宏 胡楚明
曾 晗 马国华 刘中山 邓文龙 林道洪
各考点要相应成立理、化、生实验考试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和组考方案于5月10号前报武冈市教学仪器管理站。
三、 考试对象
2017年全市八、九年级学生。
四、 考试范围
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九年级物理、化学,八年级生物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每科4套题,供学生抽考。
五、 考试时间
5月22日-5月26日。(具体时间见安排表)
六、 考点要求
1.考点学校的基本条件:重视实验教学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理、化、生专用实验室及专(兼)职管理人员,按<<配备目录>>基本配置要求配齐实验器材;物理实验室电到桌,化学实验室水到桌,生物实验室水到室,每个实验室能开出24组以上的分组实验;仪器设备能100%开出学生的分组实验。
2.考点申报:⑴各乡镇中心学校集中设立考点,各含初中的市直学校及民办初中在本校设立考点。⑵在各考点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置考室。⑶凡需要设立考点的学校,必须符合考点的基本条件,向市教学仪器管理站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定为考点。
七、 考试方法及要求
1.考试时量:每科考试15分钟,休息5分钟,统一进场和出场,不准延时,迟到者不准入场。
2.考务人员必须佩带标志,无标志者不得入场。
3.考生必须凭学籍卡入场,九年级、八年级学生必须全员参考。
4.考试期间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观看他人做实验,考完后不得在考室内逗留。
5.成绩登记册由市教育科技局提供。
八、 考试程序
1.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由邵阳市统一命题、印制、分发。
2.市教学仪器管理站在考前2周内书面通知各考点准备考试所需的理化生实验器材、药品材料。
3.各科有4个考试实验题,每个考场配有数名监考老师和一名工作人员,在考前由工作人员安排抽签决定考生所做的实验题。
4.每科总分为10分,计分单位为0.5分。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求,观察每一位考生的实验操作和记录,根据每一分值,分步计分,并统计总分,每一组考完后监考老师签名,交本考室的工作人员保管。计分表不得擅自涂改,涂改后分值记0分。特殊情况需纪检监察人员签名认可。
九、 成绩运用
实验考试成绩纳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理化生三科共计30分,每一科计10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十、收费标准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收费按湘价教〔2013〕9号文件,每生每科收取10元。学校每生每科留2元,作为考试工作人员生活等费用开支。
武冈市教育科技局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武冈市教育科技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