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我市开展第九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采用纳税人和项目业主评议、各界代表评议、服务考评的“两评一考”模式,以量化考核计分的办法对全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测评。
市政府副调研员邓集鑫主持测评。
测评采取量化考核计分的办法,总分按100分计分,其中:纳税人和项目业主评议占测评总分值的46%;各界代表评议占测评总分值的39%;服务考评占测评总分值的15%。参与测评单位按“执法执收类(共49个)”和“服务类(共26个)”两个类别分类测评。
综合评分当天,从资料拆封到评定后装订,自始至终在纪检监察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的监督下进行。测评结果择日通报。在测评中测评得分排名最后3名,执法、执收单位测评得分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服务类单位测评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对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予以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该单位年终不能评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评优,1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连续2次排名末位,责令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辞职。省邵驻武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党政领导进行调整或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