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17〕20号
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冈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省邵驻武各有关单位:
《武冈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武冈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湖南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湖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年)》、《武冈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武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武冈市位于湘西南部,资江上游,东接邵阳,北毗隆回,南界新宁,西南与城步接壤,北接洞口,西北与绥宁交界,东西纵长60.8公里,南北横跨54.43公里,总面积1539平方公里,属武陵山片区贫困县(市)之一。全市辖14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299个行政村,16个社区,2015年末全市总人口84.13万人。2015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9.42亿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40元。
(二)居民主要健康指标
2015年全市人均寿命75.1岁,其中男性74.6岁,女性76.8岁;人口出生率13.84‰;自然增长率7.03‰;婴儿死亡率4.63‰;无孕产妇死亡;一类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超过98%;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1.81%;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9.98%;高血压健康管理率达43.38%;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达35.70%;年人均就诊1.67人次,年住院率30.5%;2015年全市居民前10位死因分别为: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损伤及中毒、消化系统疾病、糖尿病、慢性肝病、结核病、流行性感冒、肾病。
(三)卫生资源状况
1.医疗机构。到2015年末,全市共有医疗机构570个。其中二级综合医院4个,二级中医综合医院1个,二级专科医院1个;一级医院27个,包括:乡镇(中心)卫生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1个,皮肤病防治机构1个及其他一级医院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医疗点8个;村卫生室472个,个体诊所43个、个体门诊部2个,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农、林、场、所对内服务的医务室12个。
2.卫技人员。到2015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23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生1205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生1.59人;注册护士134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1.78人;公共卫生人员253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0.3人;医技人员242人,药剂人员186人。
3.床位配置。2015年底,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达3152张,其中公立医院实有床位1242张,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542张,其他公立医院70张,民营医院实有床位1298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4.15张,病床使用率71.6%,其中市人民医院病床使用率高达131%,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病床使用率相对较低。
4.医疗设备。2015年全市医疗仪器设备总值达6.58亿元,10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超100件,其中X线计算断层扫描装置(CT)6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T)2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3台。随着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村卫生室医疗设备更新换代,每个村统一配置健康一体机等4类91件设备,硬件建设有了大的提升。
5.医疗服务。2015年全市总诊疗人数146.49万人次,其中住院11.6万人次,出院11.5万人次,治愈率达82%。总诊疗人数中有13.9%的病人来自武冈周边县区,武冈湘西南医疗中心优势进一步显现。
6.医疗保障。2015年,全市新农合参合农民63.96万人,参合率达到95.88%,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达62.6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54718人,参保率达10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资源总量不够。目前,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仅1.5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仅1.78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仅4.15张,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仅0.3人,以上数据均低于全省水平。全科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妇幼保健人员、卫生监督人员配置比例也低于全省水平。注册护士、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的学历职称相对较低,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管理人才不足,卫生科技实力不强。
2.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不高。我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够平衡,城乡卫生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农村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医疗资源过于集中在城区,市人民医院开放床位1010张,病床使用率高达131%,处于超负荷运行,而农村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仪器设备和病床使用率普遍较低,资源闲置现象严重。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偏低,全科医学人才缺乏。有的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功能弱化。城区部分专科医院资源不足,专而不专。精神卫生、肿瘤、儿童、老年康复等医疗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与提高。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完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农村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分级医疗”制度。城区医院承担了过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无序竞争,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民营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协作机构不健全,缺乏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在全市乡镇、行政村区划调整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整合尚未到位。目前,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虽然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但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以及互联互通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4.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仍然不足。近些年来,市政府加大了对卫生的投入,特别是加大了对农村基层卫生的投入(武冈村级卫生室建设跨入了国家先进行列),但与国家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15年,全市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占GDP的6.07%,仍然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投入不足,造成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用房不足,设备简陋,人员培训经费短缺等,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中医医院发展明显滞后,基础设施特别是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缺乏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具有中医特色的名科名医,难以适应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保健的需求。同时,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面临的主要形势与挑战
(一)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76.28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口7.8万人,占人口比例达到10.22%,已进入老年化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人口总量也在逐年增加。伴随着人口老龄化,慢性非传染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根据调查,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已分居疾病死因的前三位。同时,传染病死因如乙肝、结核病等也构成了新的威胁。随着国家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人口出生率将大幅提升,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因此,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现,这些新情况、新变化要求卫生部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近年来,武冈市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有了明显的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未得到根本扭转,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仍然不小,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区,优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在城区,大型高新设备集中在城区,病源流向主要在城区,城区医院特别是市人民医院病人拥挤,床位爆满,而相对乡镇卫生院则比较清闲,因而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错位和失衡,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因此,如何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并重,城乡同步,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的课题,同时,也为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必将催化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新模式。进入21世纪,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云计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通过远程会诊、资源共享,在武冈可以享受国家、省级专家教授的诊疗技术。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通过医改的深入推进,必将打破现行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建立起更科学、更合理、更适用的新的医疗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为卫生工作的开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四)打造湘西南次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为卫生事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批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把武冈建成湘西南次中心城市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的最高目标和战略定位。与之相适应,把武冈建成湘西南医疗卫生中心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市不仅需要调整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也需要适度增加卫生资源总量,盘活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存量,引进更多优质医疗服务项目,引进更多优秀人才,引进更多先进理念,增加优质医疗资源的占比重,提高医疗保健服务的辐射作用和可及性,更好地满足武冈及周边地区城乡居民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整合社会多方资源,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康复医疗和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坚持中西医并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卫生资源的统筹规划、结构调整和合理配置,强化卫生行业监管,全面提升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公平、便捷、经济、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机构建设规模,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和基础卫生资源建设的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主导、主体地位和作用。
2.统筹与优化原则。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现有卫生资源的结构和布局,优先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办医,倡导多元办医,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效利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办医活力,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结构科学、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中西医并重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基本方针,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传承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4.适时调整原则。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重点发展方便居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全市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规划。同时,调整其它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结构,符合规划、国土、建设、环保、交通和绿化等相关标准规定,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目标与规划
(一)总体目标
打造湘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健康武冈。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武冈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卫生服务需求。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人均期望寿命稳步提高,基本形成湘西南医疗服务中心。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1.2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技人员6.25人以上,其中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达到3.14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61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人。
(二)分项规划
1.机构设置
科学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是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要继续贯彻落实《武冈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20年)》(武政办发〔2011〕13号)文件,不断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医院设置
①三级综合医院1家。市人民医院是我市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2015年9月被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设置为首批县域三级综合医院,力争在2018年通过三级综合医院验收,为将武冈建成湘西南医疗卫生中心奠定基础。
②二级综合医院4家,市展辉医院、万康医院、都梁医院,市人民医院升级三级综合医院后,在不增加综合医院总体数量的前提下,预留一家一级综合医院升级二级综合医院名额。万康医院、都梁医院要争创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③一级综合医院4家。“十三五”期间不新增设一级综合医院。
④中医医院:其中二级中医综合医院1家,市中医医院要继续巩固二级甲等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力争2018年住院综合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门诊医技楼装修改造工程;突出中医特色,加强针灸科、眼科、烧伤科、骨伤科4个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湘西南中医特色的医养中心和中医药服务中心,同时要创造条件争取晋升三级中医医院。
⑤专科医院4家:二级精神病医院1家(武冈现代脑科医院);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中心内设置妇产医院及儿童医院,均按照二级专科医院标准设置);武冈市湾头桥中心卫生院分院1家(精神病专科一级医院标准);武冈爱尔眼科医院1家。根据国家规定,支持其他专科医院的发展。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城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设1至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较远,卫生服务覆盖不到地方,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城区打造15分钟的就医服务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地社区(居委会)不再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行一体化管理。
②农村卫生机构。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设置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卫生院1个,全市共设14个,其中设中心卫生院6个,一般卫生院8个。主要承担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别是常见病、慢性病诊治与管理。鼓励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超过2500人的大村或步行2.5公里不能到达村卫生室的,可结合实际酌情增设医疗点,在农村打造30分钟的就医服务圈。
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设立为单位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A、企事业单位、厂矿、农、林、牧、渔场(所)在职职工200人以上的;B、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在读学生600人以上的;C、其他特殊行业单位。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
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市疾控中心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在专业技术服务中的龙头作用。要加强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三级预防保健网。要按照不同疾病的防治要求,在重点区域、场所、人群中积极开展工作,稳步降低我市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②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整合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执法,组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担负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
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组建新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④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我市正在筹建公共卫生中心。力争2020年前投入运转,开创我市公共卫生服务新局面。
⑤武冈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为共享“120”卫生资源,畅通生命抢救绿色通道,我市要抓紧各方面的工作,力争在2020年前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的急救指挥中心。各中心卫生院为区域内的 “120”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医疗急救站。急救站服务半径不能大于10公里,急救反应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⑥采供血机构。申报请求邵阳市中心血站设立武冈分储血点,统一负责供应邵阳西南五县(市)医疗临床用血,并做好辖区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和采血工作。
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市卫生计生局内设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成集指挥调度、网络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医疗急救为一体的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
⑧健康教育机构。市健康教育所,承担全市健康教育规划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对特定人群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
(4)社会办医规划
①社会办医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途径。鼓励现有社会办医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鼓励社会办医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②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至2020年按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项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2.床位配置
(1)床位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有床位使用率及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按每千常住人口分医院类别核定。编制部门按核定床位数,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严格控制新增加床位数量,主要是加强硬件设备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床位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500张;一级综合医院不超过99张。
(2)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整和新增医疗机构或床位编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到2020年末,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总量的25%左右。
(3)医院建设标准,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64号),综合医院床均占用建设面积指标为80-90平方米,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为109-117平方米。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97号),中医医院床均占用建设面积为69-87平方米。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预防保健、科研教学、停车设备等用地面积,占用建筑面积另按规定配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科医院等床位均用地面积和占用建筑面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3.人力资源配置
(1)建立健全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健全的聘用和岗位管理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要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向农村、向贫困乡镇流动,逐步优化人才配置,加速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全行业管理。
(2)分级核定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
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达到6.25以上的目标,其中每千人口中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14人,并以此为基础,核定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逐年补充卫技人员。
(3)畅通人才交流绿色通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市城区二级及其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以上的条件。完善专业人员招聘政策。医疗卫生机构所需专业技术人才,由市卫生计生局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公开招聘方案,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编制委员会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拟聘结果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4)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人才
一是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卫技人才培训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科研机制,认真落实科研项目,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三是政策向基层向农村倾斜,着力加强农村卫技队伍建设,每年有计划有目标选拔一定数量的乡镇卫生院的技术骨干到邵阳、长沙的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四是定期举办培训班,请上级医院或医学院校的专家教授来讲课。
4.其他资源配置
(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按照原卫生部、省卫生厅《大型医生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办法》,根据功能定位、医学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本区域内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加强大型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
(2)信息资源配置。合理运用省级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实现省市县乡镇村分层级,跨区域和全省范围内全局性服务和应用。完善信息采集和汇聚机制,整合全员人口库、居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和其他人口健康信息,形成一个以人的全生命周期为主线、以健康管理服务为主体的人口健康资源库。整合全市卫生计生和各医疗服务机构网络资源,建设全省统筹的卫生计生信息专网,构建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建立面向公众的健康服务门户,方便群众接受更加实惠、便捷、精准的健康服务。到2020年,居民健康卡发放率达到95%以上,实现就医“一卡通”。
(3)技术配置。健全医疗技术临床适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作为重要的民心、民生工程抓紧抓好,确保区域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落实。市政府成立由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的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的评估修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规则》实施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具体管理,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市发改部门负责区域卫生纳入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依据《规划》对批准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立项审批,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市财政部门要确保卫生经费投入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逐年提高卫生投入水平;市规划、国土部门要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及建设用地;市住建部门要对卫生建设工程加强管理;编制部门根据《规则》合理配置医疗机构人员结构与人员数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人才引进,人员招聘和医疗保障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二)深化卫生改革
1.大力推行公立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和非营利分开。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所需员工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员工收入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外在竞争压力和内部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服务质量。
2.改革补偿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主导地位的前提,公立医院健全药品零差价补偿机制,公共卫生服务健全绩效考核补偿机制,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放心度。在严格界定非营利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放开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预算及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3.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和卫生资源的充分利用,鼓励医疗卫生单位组建各种形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联合体,市人民医院要引领邓家铺中心卫生院成立医联体,城区医院要帮扶乡(镇)卫生院,并开展医疗扶贫,提高卫生资源整合和利用水平。
4.大力推行乡(镇)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或组建医疗共同体,市、乡(镇)医务人员挂村卫生室开展医疗服务和签约服务活动。
(三)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划》的医疗机构,不得办理批准手续。对未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医疗机构的建设项目、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对从事临床工作医生、护士、乡村医疗服务人员和新录人员,进行执业资格审查,严格依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进行监督管理,严禁非卫生专业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打击城乡无证(照)行医,违法执业和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等违规行为,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强化疾病控制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严格控制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数量,新增卫生资源按规划要求审批。完善卫生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卫生规章,严格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四)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增强发展
1.政府把卫生事业的投入列入重要的民心、民生工程。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纳入工资统发,五险一金由市财政统筹,退休人员退休费和生活补助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统发。卫生经费投入不低于同期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疫情处理、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等工作的经费保障。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多渠道筹措卫生事业发展资金,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10〕58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管理和服务理念,推动医疗资源的重组和机构调整。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五)加强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促进医疗技术发展
1.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人才梯队建设,形成“人才强卫”的合力和共识,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广大群众需求,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卫生队伍。
2.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培训,着力加强临床应用型医学人才培训,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3.积极培养引进卫生管理人才,积极引进信息系统高级管理人才,积极培养引进一批高层卫生专业人才和具有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增强全市医疗卫生的学术地位、技术特色和资源优势。
4.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素质,到2020年行政村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数达到60%左右,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健全以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
(六)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
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计划生育、药品、财务监督管理信息化为着力点,整合各类卫生信息资源,建立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卫生信息在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合理使用卫生资源,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将卫生信息化建设投资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
本《规划》由邵阳市卫生计生局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卫生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审,与时俱进,依程序对《规划》进行修订,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
本《规划》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未及事宜按上级相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附表1
2020年武冈市区域卫生规划主要指标配置标准
主要指标 |
2015年现状 |
2020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
数量 |
常住人口 比 值 |
数量 |
常住人口 比 值 |
||
1、常住人口(万人) |
76.30 |
|
78.8 |
|
指导性 |
2、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张) |
3126 |
4.15‰ |
4728 |
6‰ |
指导性 |
其中:2.1医院 |
2610 |
3.4‰ |
3782 |
4.8‰ |
指导性 |
2.1.1公立医院 |
1242 |
1.6‰ |
2176 |
2.7‰ |
指导性 |
2.1.2民营医院 |
1298 |
1.7‰ |
1398 |
1.77‰ |
指导性 |
2.1.3其他公立医院 |
70 |
0.09‰ |
372 |
0.47‰ |
指导性 |
2.2农村基层卫生机构 |
542 |
0.71‰ |
945 |
1.2‰ |
指导性 |
3.卫生技术人员(人) |
3235 |
4.16‰ |
4924 |
6.25‰ |
指导性 |
其中:3.1执业(助理)医师 |
1205 |
1.59‰ |
1970 |
2.5‰ |
指导性 |
3.2注册护士 |
1349 |
1.78‰ |
2474 |
3.14‰ |
指导性 |
3.3公共卫生人员 |
253 |
0.3‰ |
480 |
0.61‰ |
指导性 |
3.4全科医生 |
91 |
|
156 |
2.1/万 |
指导性 |
4.床护比(1:X) |
|
0.47 |
|
0.52 |
指导性 |
5.医护比(1:X) |
|
0.83 |
|
0.79 |
指导性 |
6.国家重点中医专科数 |
0 |
|
1 |
|
指导性 |
7.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数 |
5 |
|
8 |
|
指导性 |
8.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数 |
4 |
|
5 |
|
指导性 |
9.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数(含中医) |
19 |
|
24 |
|
指导性 |
附表2
2020年武冈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机构类别 |
2015年现状 |
2020年目标 |
备注 |
1、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
585 |
443 |
|
2、三级医院数 |
0 |
1 |
|
3、二级综合医院数 |
3 |
3 |
|
4、二级中医综合医院 |
1 |
1 |
|
5、一级综合医院 |
4 |
4 |
|
6、未定 |
2 |
0 |
|
7、专科医院数 |
4 |
4 |
|
8、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数 |
2(分设) |
1(合并) |
|
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数 |
1 |
1 |
|
10、妇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数 |
2(分设) |
1(合并) |
|
11、皮肤病防治机构数 |
1 |
1 |
|
12、农村中心卫生院数 |
5 |
6 |
|
13、农村乡(镇)卫生院数 |
12 |
8 |
|
14、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 |
4 |
7 |
|
15、采供血机构数 |
0 |
1 |
|
16、卫生应急和救援机构数 |
0 |
1 |
|
17、120急救指挥中心 |
0 |
1 |
|
18、健康教育机构 |
1 |
1 |
|
19、农村卫生室数 |
472 |
299(并村) |
|
20、企事业单位医务室数 |
12 |
16 |
|
21、个体诊所数 |
43 |
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