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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浪石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公示说明
  • 来源:武冈市人民政府
  • 作者:朱美霖
  • 更新时间: 2020-06-08 10:23
来源:武冈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 2020-06-08 10:23
作者:朱美霖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武冈市浪石历史文化各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武冈市人民政府组织,上海同济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现已完成初步成果。为提高规划的科学和民主性,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各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规划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68日起至202078日止。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电话:0739-4430001

邮箱:30551952@qq.com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内容简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以浪石村上房头、二房头、大院子古民居群为核心,东至冲头岭西侧山脚溪水为界,西至安置区、南至村庄边界、北至廖家冲南侧山脚,总面积为23.1公顷。规划同时包括浪石村行政辖区范围。

规划期限与国土空间规划一致,为2020-2035年。

二、规划原则

1、整体性

全面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古村落历史环境,包括古村及周边山水田园环境,古村整体格局和风貌,文物与历史建筑的周边环境等。

2、原真性

保护体现古村历史文化价值的真实载体,保护不同历史时期遗存的反映其特定文化背景的各类文化遗产。

3、永续性

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通过整治历史环境,重现历史价值,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古村落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的全面可永续发展。

三、规划目标

1、保护古村风貌,整治历史环境,使其成为武冈名城保护的典型示范区。

2、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使其成为适宜居住特色显著的文化村。

3、保护非遗文化,延续民风民俗,使其成为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传承地。

四、 保护范围划定

1、核心保护范围与要求

以上房头、二房头、大院子古民居群为核心,面积为4.3公顷。

1)整体保护街巷格局与溪塘水系;

2)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分为保护文物建筑、修缮历史建筑、改善传统风貌建筑、整治改造其他建筑四类情况;

3)积极修缮修复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建立保护档案。不得拆除历史建筑,保持或恢复其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4)近期重点整治改造区内与古村风貌不协调的其他建筑,整治重在控制其建筑高度与风貌,屋顶形式为双坡,建筑控高1-2层,建筑细部要采取传统样式。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状建筑,逐步整改其外观风貌。

3、建设控制地带与要求

在核心保护范围外,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包括村庄外围建成区、担水溪两侧及村庄周边田园,总面积为18.8公顷。

1)建设控制地带内以现有建筑的整治为主,控制现有布局和规模。重在控制其建筑风貌和改善居住环境,屋顶形式为双坡,建筑控高2-3层,建筑色彩以白、青灰色系为主色调。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建筑,整治其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达到与古村风貌的基本协调;

2)东侧担水溪两侧严格控制绿化景观和田园风貌。

五、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空间格局的保护

保护构成村落格局的重要空间节点,包括垂直于担水溪的呈纵深布局的青石板巷道骨架,上房头、二房头、大院子、担水塘等重要空间节点。

保护构成村落环境格局的周边山水田园空间,包括担水溪、担水塘、廖家冲、梅家冲、冲头岭、周边自然农田等。

2、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1)规划范围内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浪石古民居建筑群。

2)文物建筑的保护要求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依法遵循“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对文物进行保护修缮。

3、历史建筑的保护

1)规划从古村所有传统建筑中挑选出保存相对完好、建筑型制完整、地方特色显著的建筑及其院落推荐为重点保护的历史建筑,共30处。

2)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是不随意改变和破坏原有建筑的布局、结构和装修,不得任意改建、扩建。除经常性保养维修和抢险加固工程外,建筑的重点修缮、局部复原等工程,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4、古楹联的保护

保护浪石村特有的建筑石刻楹联41幅,墨迹对联1副。对石刻楹联进行防止风化的修复保护,保存其拓片,严禁毁损。

5、水系的保护

保护担水溪,保持溪流现有的走向、宽度,加强两侧景观绿化建设,保持水体清洁。

6、街巷的保护

核心保护范围内,道路保持原有走向、宽度,保持道路两侧现有传统建筑的空间尺度与界面关系,恢复道路原有传统形式铺装。

7、古桥的保护

保护现有古桥四座,分别为担水桥、剪刀桥、社山桥和观音桥。规划保护古桥原貌,对毁损构件进行原样修缮。

六、 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

规划将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与居住环境的改善结合起来,引导和帮助居民自我修缮传统建筑。同时将历史遗存的保护利用与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使历史遗存提供传统文化、商业、产业的展示以及旅游配套。

规划形成以浪石村为核心的四大旅游功能片区。

1、浪石村民居博览区:以大房头、二房头、大院子古民居群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观光区,充分展示浪石民居的特色与文化内涵。

2、刘家坳田园体验区:浪石村至刘家坳公路两侧山水田园风光别致,构成风景廊道。

3、邵武水库水上休闲区:利用浪石村东北侧邵武水库开展水上休闲活动,包括垂钓、汽车营地、水上康体活动、度假酒店等项目。

4、廖家冲山野休闲区:利用浪石村西北侧廖家冲山林地带开展山野休闲活动,包括登山、露营、拓展运动、越野自行车、营地射击等项目。

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浪石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在于传统楹联文化、传统节庆与生产习俗、传统曲艺等。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

八、村域规划

1、发展定位

浪石村是传统古民居保存完整的农村居住点,也是武冈名城保护的重要示范区,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和周边自然景观资源,发展成为特色文化旅游和景观村落。

2、村域产业发展布局

1)以邵武水库刘家坳浪石村双丫塘为支点,形成村域文旅发展带;

2)浪石村南侧田园发展观光农业;

3)村域东西两翼丘陵区以生态保育为主。

3、基础设施规划

1)加强水源地友谊水库的水环境保护。全面提升全村供水能力,自来水管网覆盖所有自然村。给水干管上应设置消火栓,以满足消防需要。

2)排水体制原则上为雨污分流制。村庄居民点可采取化粪池结合沼气池或其他生态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态利用。

3)电源为双牌乡变电所,保护过境输电线路。

4)利用现有资源,完善程控电话建设,实现户户通电话。有线电视、广播网络全面覆盖全村。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邮电运输条件,加快城乡网络建设,实现村村有信箱,包裹投递到组、户。

5)改善能源结构,提高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率。

6)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远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九、村庄建设规划

1、用地功能与结构

1)保护片区内“山、水、田、村”的整体环境,各项用地功能布局要与环境协调。

2)控制浪石村现有居住点规模,村庄建设以保护与整治为主。

3)充分利用文化与自然资源,加强旅游综合功能配套,在浪石村东侧、邵武水库西侧、廖家冲山坳等地区,规划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2、道路交通规划

1)规划现有村级公路在村落西南侧游客中心旁绕道,避免过境交通穿越古村,现有公路改为村内主干道路;

2)规划浪石村通往邵武水库为二级公路,打通村庄向南对外道路。

3)古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主要街巷与次要街巷为步行街巷,保持其现有线形和尺度,维持现有断面形式。

4)古村建设控制地带内,沿古村和安置区周边组织环形交通,方便居民出入。

5)在古村西侧入口结合游客中心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

3、建设控制要求

针对文物与历史建筑。保持建筑原样,最大程度的保护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严格保持原有高度、体量、材料和色彩,建筑本体的外部应采用原有建筑材料和色彩。

针对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建筑结构不动,对毁损构件加以更换和修缮,在保护其建筑的格局和风貌、治理外部环境、修旧如故的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完善市政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规划范围内现有建筑的整治重在控制其建筑风貌与体量。建筑屋顶形式为双坡,新建建筑控高2-3层。建筑色彩以白、青灰色系为主色调。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与古村风貌不协调的现有建筑,应按传统风貌和建筑形式进行整治,即通过改变立面外观的方式取得与历史风貌协调。

严格控制古村内新的建设,规划新建建筑主要为安置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范围内,新建民居一般建筑屋顶形式为双坡,建筑体量要保持和优化原环境的空间肌理,新建建筑控高2-3层。建筑色彩与周边历史建筑与环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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