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简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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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4-04-18 17:00
来源:市委组织部 更新时间: 2014-04-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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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和省邵驻武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邵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要求,以及《武冈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武办发[2014]2号)和《武冈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简报工作,加大上稿力度,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活动参与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简报工作,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上报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各宣传员要将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动态、经验、典型和特色做法等形成稿件,及时报送至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宣传简报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上报稿件不少于4篇,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和省邵驻武各单位每月不少于2篇。市活动办每月底将对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予以通报。
  市活动办宣传简报组邮箱:wgxcjb@163.com;
  市教育实践活动办QQ群:362498611
  二、计分标准
  完成基础任务计满分100分,未完成则按标准扣除相应的分数,少报1篇扣10分,一篇也没有完成的当月记零分。在完成规定报送任务的基础上,每多上报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加5分。
  采用信息按照五大类分别加分。
  中央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简报采用信息每条加50分,新闻媒体头条稿件每条加50分,一般稿件每条加30分。中央级新闻媒体主要包括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
  省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简报采用信息每条加20分,新闻媒体头条稿件每条加20分,一般稿件每条加10分。省级新闻媒体主要包括湖南日报、《新湘评论》、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红网、华声在线。
  邵阳市级:邵阳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简报采用信息每条加10分,新闻媒体头条稿件每条加10分,一般稿件每条加5分。邵阳市级新闻媒体主要包括邵阳日报、邵阳新闻网、邵阳广播电视台。
  武冈本级:武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简报每采用信息每条加3分,新闻媒体头条稿件每条加3分,一般稿件每条加1分。
  报送信息被中央、省、邵、市重复采用的,可累计计分。
  三、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认真及时做好活动信息的撰写和报送工作,特别是要及时反映各单位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的特色经验和先进典型,各单位主要党员领导干部在基层践行群众路线的鲜活事例。要正确把握网络舆情导向,并对其进行积极引导。既要努力确保稿件的量,加大信息收集、挖掘、报送的数量,又要努力提高稿件的质,立意要新,挖掘要深,加工要精,报送及时。各单位的稿件不得直接报送媒体,需统一归口于市委活动办宣传简报组,由宣传简报组审核把关后统一上报。

 

  中共武冈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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