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武冈市凯明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12月10日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我局2019年7月29日撤销上述武冈市凯明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行政许可。武冈市凯明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武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