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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残疾情况公示
  • 来源:武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作者:武冈市
  • 更新时间: 2022-11-16 14:30
来源:武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更新时间: 2022-11-16 14:30
作者:武冈市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直接到本局反映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姓名

洪先众

性别

出生年月

1981年5月

工作单位

武冈市公安局

住址

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花塔社区平安佳苑

致残时间

2021年8月27日上午

致残地点

吐鲁番市高昌区驼铃路路段

致残原因

搭乘警用两轮摩托车去上班途中发生车祸

残疾性质

因公

拟评残疾等级

八级

    诊断为右侧外踝粉碎性骨折、右侧踝关节半脱位、右侧下胫腓韧带远端撕裂、右侧踝关节不稳定、右侧三角韧带断裂、右下肢皮肤挫伤。


注:对涉及陷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联系电话:0739-8975101,0739-8975103,地址:武冈市玉龙路105号退役军人事务局)。

                           武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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