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直接到本局反映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0日。
姓名 |
张先斌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76年12月 |
|
工作单位 |
武冈市人民法院 |
|||||
住址 |
湖南省武冈市龙湖二期11栋 |
|||||
致残时间 |
2021年3月 |
|||||
致残地点 |
武冈市五里牌 |
|||||
致残原因 |
2021年3月10日执行公务传唤被执行人时,因被执行人有踢踹动作,为躲避踢踹左脚下意识向后撤步,左脚踝被正关的车门夹伤,当时即感疼痛,3月11日上午在武冈市人民医院经CT检查诊断为左足副舟骨骨折。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定残疾等级 |
拾级 |
|||
残 疾 情 况 |
武冈市人民医院经CT检查诊断为左足副舟骨骨折。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联系电话:0739-8975101,0739-8975103,地址:武冈市玉龙路105号退役军人事务局)。
武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