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进行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的意见与建议。
现将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2024年6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等29家园区调区的复函》(湘发改园区〔2024〕64号),武冈经开区调区后面积为301公顷,结合武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产业园区发展空间规划,划定本次规划范围为520.77公顷,共分为四个区块,为“一区两片”:分为县城片区和云峰片区。其中县城片区包括三个区块,云峰片区包括一个区块。
区块一(县城片区,春光工业园组团):面积178.60公顷,东至紫甸路,西至法相路,南至南二环以北约120米,北至恒丰路以南约70米。
区块二(县城片区,东部工业园组团):面积251.68公顷,东至呼北高速约50米,西至周家,南至省道S336以南约320米,北至双乐村。
区块三(县城片区,中部工业园组团):面积60.35公顷,东至安乐桥,西至红星路,南至坝角,北至水云东路。
区块四(云峰片区):面积29.80公顷,东至G241国道,南至丫子塘,西至温凼,北至庙里院子张家。
本次规划环评的规划依据主要为《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武冈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其中《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设置规划期限,因此本次评价的规划期限按照《武冈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5年。
立足园区产业基础,以构建创新生态为引领,以转型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路径,突出标准引领、示范带动、上下协同、集聚发展,打造以电子机械、装备智能制造全产业链为主导,以食品加工为特色,以新型建材产业、生物医药、新型轻工为优势产业的“一主一特”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及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掌握园区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园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经济建设与项目引进所带来的矛盾,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对园区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优化完善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三、规划焊接影响概况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规划末期园区排水,正常排放下,赧水各断面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20mg/L、氨氮:1.0mg/L)要求,园区排水对赧水水质影响很小;事故排放下,赧水COD和氨氮在排污口下游沿岸形成小范围超标区域,COD超标区域<14.04m2,氨氮超标区域<72.8m2,总体超标倍数较小,COD最大超标倍数0.23倍,氨氮最大超标倍数0.68倍,总体对赧水水质影响较小,但仍需加强管控,避免废水事故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油漆、稀释剂一旦至地下水中,影响范围逐年扩大,影响程度逐年提高,其余如废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生产车间高浓度液体及液氨储罐等泄漏,对地下水总体影响较小,但也会造成污染物浓度大幅增加。因此要求规划区块内各潜在污染源应采取符合相关规范的各项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例行监测的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在此前提下,地下水污染风险可控。
根据进一步预测结果分析,叠加现状浓度后,各敏感点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预测范围内浓度最高点也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武冈经开区调区扩区规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不会导致污染物超标,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武冈经开区周边分布有较多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在引入企业时将低噪声工业企业布设在距敏感点较近的工业用地上;企业设备噪声源应尽量不露天布置,如必须露天布置的,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减轻其噪声影响;高噪声源车间与噪声敏感目标之间距离间隔27m以上或者采取设置绿化隔离带等隔声措施;在设备选取时选择一些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并且产噪设备应适当远离敏感建筑物;同时应加强企业噪声的消音减震、厂界加强绿化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开区企业噪声能达标排放,企业设备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小。
园区现状及规划不会建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园区应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加强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加强监督管理,对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各种固体废弃物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会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而是经过长时间的累积形成的,是污染物长时间在土壤中沉积的结果。土壤污染具有隐蔽积累性、生物富集性、后果严重性和清除难度大的特点。这些累积在土壤中的污染物可能对土壤生物、地表动植物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并且会逐步改变园区及周边区域土壤的理化性质,进而使土壤中的动物和微生物因土壤理化性质变化和受到污染影响而在种类、数量和生物量上发生变化,土壤生物群落结构趋向简单化,特别是园区内土壤生物种类、数量和生物量还会比附近农用地土壤少得多,从而影响土壤生物多样性。同时沉积在土壤中的重金属等污染物还可以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使区域人群健康受到损害。
因此规划园区实施后,必须采取严格的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小对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园区建成后,应定期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以达到预防和治理的目的。
综上所述,本次扩区规划与上层规划基本相协调,其规划范围不在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内,不涉及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其选址基本合理,产业定位基本合理,规划布局较合理,但尚需进一步优化。在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形下并落实报告中的规划调整要求及建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区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区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规划内容的建议;
②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④规划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及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戴微波 18973953527
联系地址: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长沙大道605号盛世华章小区A7栋1902号
联系人:陈建展 联系电话:18817151888
七、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该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