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减少交通拥堵,降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5年9月1日起,对城区道路实施货运车辆限行禁行。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禁行道路及时间
(一)法相岩路黄木冲交叉口至春光路交叉口路段、恒丰东路塘富路交叉口至红星路叉口路段、红星路武冈大道交叉口至恒丰东路交叉口路段、东升北路车站路交叉口至丰仁路交叉口路段、同保北路狮子山路交叉口至丰仁路交叉口路段,每日6:00至9:00、16:00至18:00、21:00至22:00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二)春光大道-武冈大道-云山大道-水云路-兴隆路-南二环的合围区域道路(不含春光大道、武冈大道迎春路口以西、云山大道、水云路、兴隆路、南二环),每日6:00至22:00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三)新东路-云山路-水云路-兴隆路-南二环-春光路合围区域道路(不含新东路、云山路、水云路、兴隆路、南二环、春光路),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具体限行禁行道路见《武冈市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禁行示意图》。
二、限行禁行车辆
(一)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新能源载货汽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8米的中型箱式货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高污染排放车辆;
(四)上述车辆包含本市和外市籍车辆。
三、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因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特殊行业作业、应急救援等确需通行的,可向武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相关规定,以本通告为准。
武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8月29日